时事

民宅凌晨火患
老翁烧伤手 妻葬火海

火患发生后,现场一片狼藉。

(笨珍17日讯)甘榜民宅凌晨发生火患,八旬老翁灭火不成,反而烧伤双手;七旬妻子则逃不及,葬身火海。

这起夺命火灾于今日凌晨1时许,在笨珍直落柯兰柏罗格甘榜的一户民宅发生。



死者吴清香。

死者为75岁的吴清香,原定孩子要为她在2月14日庆祝生日。

柔州消拯局发言人表示,事发时,死者与80岁丈夫吴峼辉在屋内,由于死者来不及逃离而葬身火海;死者丈夫则双手被烧伤,被紧急送入医院接受治疗。发言人披露,消拯员扑灭火势后,在现场发现死者的遗体被大火烧至焦黑。

吴峼辉灭火不成,双手反被烧伤,被紧急送入医院就医。

儿子:母患健忘症

面对母亲突如其来的死讯,死者三儿子吴伟健受访时说,母亲患有健忘症,经常会忘记事情,不过可以自理,也没有行动障碍。

他说,由于父母喜欢老家,平时住在老家,他则住在附近的笨珍光辉花园,方便看顾双亲。



据他了解,父亲睡至凌晨欲上厕所时,发现住家的中厅起火,浓烟滚滚,当时母亲在熟睡,父亲就急忙提了两桶水想要灭火。

“由于火势太猛烈,父亲跑到屋外想要找人帮忙,岂料打算重返屋子时,因为火势太猛,已无法入屋救母亲。”

消拯局派出3辆消防车及逾十名消拯员前往灌救,耗时约15分钟将火势扑灭。

死者将停柩在笨珍修德善堂,暂定于本月22日举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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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法倒废料 2人罚款1不认罪

(新山27日讯)包括一名公司业者在内的3名男子因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废料,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其中两名被告俯首认罪后各别被判罚款3万令吉和1万5000令吉,另一人则不认罪。

3名男被告是45岁的陈福来、30岁的谢辉山(公司业者),以及47岁的王伟兴。(人名译音)

控状指出,陈福来于去年6月20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未经许可下,堆放建筑固体废料在笨珍崩山副县的巴力回教堂土地;谢辉山则于去年8月15日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个地点的附近路段,犯下同样的行为。

王伟兴也被控于去年7月4日上午约11时,在笨珍仄然峇株副县的政府保留地犯下同样的行为。

3人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陈福来及谢辉山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王伟兴则表示不认罪。

基于是重犯,陈福来遭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判处罚款3万令吉,而首次违规的谢辉山则被罚款1万5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仄旺再迪择定,王伟兴的案件于5月6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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