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录音揭密】监督贪污协会:或侵权

杨锦成

(槟城9日讯)针对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开播放9段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间及多名官员的对话录音,令一些国民反映对隐私权感到担忧,马来西亚监督贪污协会(MCW)顾问杨锦成认为,立法者应研究此问题的严重性。

他说,执法单位似乎已拥有收集任何人及事物信息的法律权限,其实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有授权监视或窃听活动的法律框架,但并没提供针对任何入侵活动的坚固防护。



他表示,现行的法律条规范围有限,致使许多监视行为超出了授权的范围,而从监视中所收集到的信息,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得向外曝光的。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在信息公开方面需要严格的法律条规,而不是限制信息的获取。“尽管过去几年中,许多恐怖主义或秘密活动都是由科技所驱动,而丧失私隐则无可避免的成了负面发展。但这不是值得鼓舞的事,因执法机构的工作超出了授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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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央视打脸后再回应 薛之谦:流量是干爹

(北京18日讯)中国歌手薛之谦近日进电影院支持《飞驰人生2》,并在微博分享观后感。然而,文中三张附图明显是在电影院拍摄大银幕的画面,此举引发盗摄争议。

他随后以一首打油诗“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回应,非但没有平息争论,反而愈演愈烈,甚至遭央视打脸。

2月16日晚,薛之谦转发央视新闻报道,再回应称:“文字乃凶器,可传善,可滋恶,流量是干爹,可换银,可报应。”

被薛之谦转载的报道,援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

“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但也有网民说,虽然薛之谦的行为确实属于“盗摄”,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也没用作商业用途,没必要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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