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律师团驳斥受害者说法
"刘特佐是一马丑闻中心人物”

(八打灵再也6 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律师团坚持认为,大马富商刘特佐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的中心人物,并驳斥刘特佐在一项访谈中声称本身只是“”的说法。

在1MDB 案审讯中代表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说,潜逃中的商人刘特佐在接受新加坡海峡时报的电邮访问时,在声称他人于该丑闻中扮演远比他大的角色时没说实话。



“我不认为他在述说事实。”

沙菲依相信他的客户并未得到最好的辩护,因为刘特佐及其被指控涉嫌的同伙并未现身。

“这是否刻意要让我的客户无法得到最好的辩护?这些人都是我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交叉盘问,来证明其清白的证人。”

沙菲依也批评刘特佐玩同情牌,扮受害者。

“他说由于他不是政治人物,因此成了受害者。那完全是废话。



“如果你不是政治人物,没有人会要让你受害。”

目前潜逃中的大马富商刘特佐日前通过电邮方式,接受新加坡《海峡时报》专访说,1MDB 案对他作出的指控含有政治动机的。他也声称是1MDB 丑闻中的交易的“中间人”,并否认他从该基金中骗取了数以十亿计令吉的巨财。

他期待有朝一日大马的政治氛围可让他感到可以安全地回国面对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审讯,届时法治获得尊重,乃至事实可获得陈述,而他也可以致力捍卫他自己。他强调本身非如外界描绘般属于1MDB丑闻背后的策划者,反之由于他不是政治人物,才成为1MDB丑闻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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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纳吉特赦附录案】资深律师:苏丹可派代表供证

(莎阿南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质疑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案件,资深律师认为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可被传唤作证,惟证词只能由苏丹陛下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提供。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说,特赦或附录令属于官方事务,可由陛下的法律代表作证,因为国家元首或苏丹不能像普通人一般被带上庭,因为这会玷污苏丹的地位。

“除非殿下是严重犯罪案审讯的直接证人,例如谋杀。如果陛下是事件目击者,陛下就必须出庭作为直接证人作证。”

他受《阳光日报》询问时说,只有特定案件会下令在内庭进行审讯,即进行闭门审讯。

这涉及几件事,包括考虑安全问题,有时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但关系到国家尊严。

他说,法庭可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酌情决定是否在内容审讯。
 
吉隆坡高庭昨日聆审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但考虑到辩方所呈的宣誓书内容敏感,因而获准进入内庭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称,此举(内庭)是为了方便他透露以宣誓书支持纳吉申请的“关键证人”身分。

纳吉是在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

根据纳吉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存在有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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