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房政部长:3公尺外范围
食肆可自费建吸烟区

(布城7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宣布拟定指南,通过各地方政府在国内适合的公共场所设立特别吸烟区,同时也允许餐馆或食肆业主自费在3公尺外的范围兴建迷你吸烟区。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说,该部将拨款100万令吉,在国内公共场所兴建特别吸烟区,每个吸烟区的兴建经费5000令吉;至于餐馆或小贩中心可以通过分担经费设立迷你吸烟区,如兴建亭子或特定吸烟区。



房政部拨款百万

她说,所有设立或兴建的特别吸烟区必须向各地方政府申请,同时必须遵守指南及卫生部条例。

首个吸烟亭—— 安邦拿督阿末拉沙里花园。

祖莱达:建议设遮盖吸烟区

指南发地方政府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说,该部支持卫生部实施的食肆禁烟令,但是允许兴建特别吸烟区,不是要鼓励食客或烟民吸烟,毕竟烟民占了我国总人口的逾20%,他们也是纳税人,必须尊重他们的要求与权利。



她是今午在一个大马房屋机构(PR1MA)总执行长莫哈末纳兹里、地方政府局总监拿督诺因山及 国家房屋局总监加耶西南陪同下,发布这项消息。

祖莱达(左二)宣布允许餐馆或食肆业主依据指南与条例兴建迷你吸烟区。左为莫哈末纳兹里、右起为加耶西南及诺因山。

食肆须负责卫生

祖莱达说,有关吸烟区的基本指南将交由地方政府局总监诺因山发给各地方政府。

提到设立的特别吸烟区,她说,餐馆或食肆业主在获准设立特别吸烟区,必须负责吸烟区的卫生,包括准备烟灰缸或垃圾桶来解决抽烟后烟蒂的问题。

“指南也规定业主们在特别吸烟区竖立明显的告示牌。”

她说,建议的特别吸烟区是有遮盖或帷篷,或者是持久性建设,都必须获得当地地方政府的批准。

“我们将要求国内155个地方政府提供适合的公共场所地点设立特别吸烟区,同时也可以向房屋与地方政府部申请拨款兴建。”

卫生部扩大禁烟措施是本月1日正式执法,违例的吸烟者最高可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2年,业者罚2500令吉。

马新咖啡茶业联合总会总会长拿督何子孟日前指出,食肆扩大禁烟的措施实施约10天后,国内茶餐室的顾客大约流失了20% 。

许多食肆业者怨声载道,促政府尽速设法解决食肆客源剧挫的问题,他希望卫生部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尽速清楚划定吸烟区,让烟客能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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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查1.8万场所发5549罚单 违吸烟法罚款总额140万

(布城20日讯)卫生部上个月展开2004年烟品控制条例(PPKHT)执法行动,检查1万8178个场所,发出总额140万令吉的5549张罚单。

卫生总监拿督慕哈末拉兹发文告说,卫生部上个月通过1975年消灭带传染疾病昆虫法令(APSPP)发出总额191万令吉的3816张罚单,平均每张罚单500令吉。

他说,其中642宗案件已登记以采取法律行动,95宗已定罪,罚款总额达18万零600令吉。

124食肆勒令停业

慕哈末拉兹说,通过1983年食品法令执法行动,已检查3万3473家食肆。
“当中0.37%或124家食肆被勒令暂时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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