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单亲妈妈不满遭中止服务
工业局首接电召车投诉

吴健南(右起)协助罗女士入禀工业协调局。左为杨千篁。

(吉隆坡3日讯)一名单亲妈妈指责电召车公司无故中止其服务,而向工业协调局作出投诉,并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该局处理的电召车司机投诉个案。

大马捍卫电召车司机基本权益运动发言人吴健南指出,此案是国内首个获得工业协调局处理的电召车司机投诉个案,意味着该局承认了电召车司机为“雇员”的身分,可谓意义重大。



他今早连同该运动委员杨千篁,陪同担任电召车司机的单亲妈妈罗女士,向工业协调局递交投诉及要求复职的申请时向记者说,若被指责的电召车公司Grab被传召进行调解,这表示,该局也认可該公司作为投诉者雇主的身分。

“我们认为,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因为随着工业协调局接受了罗女士的申请,证明了该局间接承认了罗女士是电召车公司员工的身分。”

“公司没查问详情”

罗女士向记者说,她当了4年全职电召车司机,去年11月因顾客投诉,而被电召车公司中止她的服务。

现年40岁,来自新山及育有一名17岁女儿的她说,该名顾客要求她载送3名乘客及3个大行李箱,而她觉得车子无法容纳而拍下行李厢的照片,最终引起顾客不满。该名顾客也向电召车公司作出投诉,甚至报警。



她说,电召车公司没有向她查问详情,却就顾客报警投诉而中止她的服务。再者,这也是她首次遭顾客投诉。

5天内通知进展

吴健南透露,工业协调局将在5天内通知罗女士有关案件的进展,包括与电召车公司进行协商的日期。

他也提到罗女士是在去年11月5日被电召车公司中止服务,而他去年12月11日致函电召车公司提出上诉,但对方至今未作出回应。

他说,在案例研究后,他们决定在今日把案件带到工业协调局;无论如何,若是调解破裂,此案预计将由人力资源部长决定,是否交由工业法庭审理。

然而,他相信,政府会按国际案例承认电召车司机作为“劳工”的身分,在法令下获员工应有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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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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