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前总监
3失信控状撤销

逊达拉朱

(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天裁决,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逊达拉朱博士在就职期间享有外交豁免权。

随着这项裁决,逊达拉朱被控3项失信仲裁中心逾100万令吉的控状将撤销。



高庭法官玛丽雅娜今日在裁决时,由于申请人逊达拉朱可以免于诉讼和其他诉讼程序,因此这些控状是无效和不合法的。

享外交豁免权

她说,逊达拉朱享有的外交豁免权是不能够随意取消,因为这将违反外交部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及亚非法律咨询组织(AALCO)在2013年签署的东道国协议。

她引用了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特权和豁免权)条例,该条例规定,任何取消豁免权只能由AALCO进行。

“外交部已致函予AALCO,以取消逊达拉朱的外交豁免权,但该组织秘书长已拒绝了。”



她指出,逊达拉朱的享有的外交豁免权包括民事和刑事起诉。

“总检察长的权力不是绝对的,也需要要受到法庭的审讯。”

上诉庭是于2019年5月23日接纳逊达拉朱提出的上诉,并裁定交回高庭审理他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

63岁的逊达拉朱是于2019年3月27日,在地庭被控3项失信仲裁中心逾100万令吉罪状,他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

3项控状分别指他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之间,在苏丹希山慕丁路苏莱曼建筑物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身为仲裁中心总监,受托管理仲裁中心的基金,却失信8万9700令吉、62万1172令吉50仙及30万495令吉,触犯刑事法典409条文。

在此控状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也可以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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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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