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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两造1MDB资金被驳
总检察署上诉

(吉隆坡26日讯) 高庭早前驳回控方充公吉打巫统州联委会和哈比珠宝(Habib Jewels)私人有限公司115万令吉资金,所提出的申请,总检察署已就此裁决入禀上诉。

这笔资金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并已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冻结。



副检察司阿都拉西今日出席在高庭副主簿官马尤丁面前进行的案件管理后对记者说,上诉通知书已在12月16日入禀上诉庭。

申请暂缓归还资产庭令

“控方也已在12月20日提出申请,以暂缓执行归还上述资产(115万令吉)予吉打巫统和哈比珠宝的庭令。”

吉打巫统和哈比珠宝被指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收取上述资金,分别是105万令吉及10万令吉。

阿都拉西说,在今日的庭讯,法庭也谕令吉打巫统最迟在明年1月7日,就暂缓执行归还资产庭令的申请,入禀答复宣誓书。



他说,法庭定于明年1月7日进行吉打巫统的案件管理,以及2月5日进行哈比珠宝的案件管理。

吉打巫统的代表律师是哈妮达,以及哈比珠宝的律师是魏永书(译音)。

12月13日,高庭法官纳兹兰驳回控方充公吉打巫统105万令吉,以及哈比珠宝10万令吉,所提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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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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