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陈国耀:没特别鼓励用爪夷文
吉广告牌仍以国文为主

陈国耀:吉广告牌国文为主。

(亚罗士打23日讯)吉打州行政议员陈国耀澄清,州政府并没有规定广告牌只能配爪夷文。

他说,广告牌只要以国文为主,并可根据需要选配爪夷文、英文或中文,这不但没有违法,而且受鼓励,也可以保留吉州独有的特征。



掌管吉打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的陈国耀驳斥《阳光日报》断章取义的报道,指他并没鼓励商家使用爪夷文广告牌。

他强调,他只是说明广告牌的情况,并没有特别鼓励吉州商家在广告牌上配用爪夷文。

他说,他只是表示,依据地方政府条例,允许广告牌使用爪夷文。

“最重要的是,广告牌必须要有国文,其他语言如中文、日语、韩语皆可使用,只要地方政府批准就行。”

他说,商家也可在广告牌上使用爪夷文,以保留吉打州独有特征,州政府并不阻止。



陈国耀指出,在吉打州有很多广告牌都附有爪夷文,这犹如吉打州的特征。

吉打州特征

他说,根据地方政府条例,爪夷文是允许使用的,因为在罗马文字未普及化时,爪夷文传统上是多数人懂得和明白的文字。

“根据条例,广告牌必须使用国文,其他的语言是作为辅助,主要是依据商家的要求。”

他说,地方政府监督不守法的广告牌,因此会审核每个上架的广告牌,任何涉及敏感因素的广告牌申请,都不会批准上架。

他表示,地方政府也受指示须拆除非法张贴的广告,如大耳窿广告 。

《阳光日报》日前引述陈国耀的发言,指爪夷文的使用(广告牌)存在已久,而且符合地方政府条例。该报道也指吉打鼓励广告牌使用爪夷文。

该报道指陈国耀说,吉州确实有很多国文选配爪夷文的广告牌,这形同吉州的特征。根据地方政府条例,爪夷文获准使用,是因为在罗马文字未普及化时,爪夷文是传统上多数人(吉打人)懂得和明白的文字。

反应

 

马六甲

仅中文字广告牌被令拆 马六甲市厅:违2条例

(马六甲15日讯)甲市一间补习中心高挂只有中文字的广告牌,事后遭市政厅指示取下。

网民峇曼嘉马鲁丁昨日在脸书揭发此事,并标签市政厅、巫统鲁容区州议员拿督诺希尔米,贴文写道:“这里不是韩国、日本或是中国,而是马六甲士马木,请尊重马来文,市长、市政厅官员,这(招牌)可以吗?”

没营业执照

随后,诺希尔米指出,市政厅已向有关中心采取行动,并发现该中心违反两项条例,分别是没营业执照及不遵守市政厅的广告牌指南。

他说,市政厅因业者没执照已发出罚单,并限制业者在一周内解决。至于没有马来字的广告牌,已被令取下。

诺希尔米也是甲州科学、工艺、革新及数码通讯副行政议员。他说,广告牌的语文指南存在已久,这不难遵守,也不需要挑起任何情绪,因此希望地方政府勿让此事普遍化,导致法律受到蔑视。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