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无厘头成语

“小鸟依人”这句成语,出处应该是古代迪斯尼白雪公主篇。原说此成语初见于《旧唐书·长孙无忌传》,唐太宗评论功臣“甚亲附于朕,譬如飞鸟依人”,后用来形容“女子或小孩依傍他人可爱的样子”。What?在某个无所事事的下午,脑子很无聊的蹦出一些古怪的想法——有些我们惯用的成语很古怪。

就比如“小鸟依人”吧!不必给我时光机回到唐朝,我也知道当时的小鸟和现在的一样,看到人就会逃,就算是高高在上的唐太宗也没法召唤小鸟,只有在唐老鸭的世界里,才会出现小鸟围着白雪公主歌唱的画面。倘若唐太宗的意思是有能臣依附很难得,像要小鸟依傍人那么困难,那还说得过去。否则,这成语真是鸟话。



又如“落花流水”,字面上诗意盎然,居然用来形容被对手打得大败而逃。我找找资料,古诗词中确有用来形容美好时光流逝,比如李煜写“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后来怎样变成《西游记》里的“被我那一路钯,打进去时,打得落花流水,魂散魄飞”,真不知道,大概都是猪八戒的错了。

“蛇鼠一窝”形容坏人互相勾结,但似乎也有逻辑上的毛病。蛇吃鼠,这样的合作关系也未免太短暂,最后只能变成一窝蛇。如果这些成语真有毛病,难道都不能用了吗?当然还用。语言是沟通工具,只要说的人所表达的意思,听者能接受无误,就发挥了沟通的功能,目的就达到了。

跟不上网络用语进度

语言是活的,会随时代和环境演化。我曾经很执着于使用“对”的语言,接受不了新东西,最早冲击我的一个词是“粉丝”。“歌迷”、“影迷”、“读者”这些词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借英文谐音呢?但想想有多少艺人歌影视多栖,甚至著书,好像也需要一个新的词以涵盖各类追随者。如今,还有一大堆流行的网络用语,我已经跟不上进度了。

生活在多语的马来西亚,语言之间本就相互影响,你知不知道“amoi”和“apek”早已被收录在语文出版局的官方字典?网络更把全球串成一块,语言的演化比以前更快。最近因为做产品文案工作,多学了一个词“傲娇”。“骄傲”我懂,“娇柔”我也知道,什么是“傲娇”?原来这源自日本动漫,形容为了掩饰不安而故作高傲,和中文的“刁蛮”又有不同。



成语都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变化不大。那时文字流传不如现代方便,只有够分量的人物才能著书,然后大家都在读这些“意见领袖”(KOL)限量的著作,重复他们说过的话。我一直很好奇现代会否产生一些新的成语?在这资讯过量的年代,大家都各说各话,大概反而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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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监狱“居家”服刑:两全其美/周若鹏

如果前元首真的曾指示,让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为什么这个政府可以隐瞒?如果政府真的隐瞒,那为什么前元首没追究?假设我是老板,明文嘱咐下属工作了却没有动静,能不跟进甚至铲人吗?到底这道附加谕令存在吗?

逼到墙角颜面尽失

我听了些小道消息,更相信谕令是存在的。反正能给世纪大贪官减刑减一半,又何妨让他回家MCO行动管制,坐牢坐一半?这个国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若不是纳吉的律师沙菲依先挑起这件事,大家还真想把它扫入地毯底下去算了,因为这不只是烫手的山芋,简直是烧红了的铁棒。撇开贪腐不谈,纳吉真厉害,安华被一个囚禁在牢里的人逼到墙角,颜面尽失。

安华自己的副手扎希还在他眼皮子底下发宣誓书说亲眼看过谕令,安华也只得拼命兜:扎希不是以副首相身分发言,作为巫统主席他有权这么做;安华说这事不予置评,是特赦局的事,是统治者的权力云云。

可见在纳吉和沙菲依设的这个擂台上,安华只能双手护脸任打,背后团队连欢呼打气都怕得罪人,最多在中场休息时递给他一杯水:“老板还好吗?我帮你抹血,话说这片是白布噢!要丢出去可以噢!”无人献良策,这我倒有,后面说。

唉能怎样?希盟要和巫统合作,就像纳吉和罗丝玛结婚,命运就纠结在一起了,巫统要买包包,希盟就要买单。安华得依靠扎希,而扎希又觉得自己需要纳吉,单凭他那张脸未必能撑得过下一届大选,需要一个大网红。

不知怎的,网红在大马总是特别猛,可以假死、假变性、诈骗卖赌,追随者还是一堆,只要够拽够狂、修图够极致就可以横行了。

希盟知道信誉濒临破产,放纳吉回家很可能是最后一根稻草,导致“社会性死亡”。不仅如此,纳吉还会以强者之姿回归战场,观众都喜欢看弱者扭转劣势的故事,纳吉被整个司法压着打,居然还能独力打脸政府回家叹冷气?人民需要如此有能耐的领袖啊!虽说每思及此我会刮自己两巴掌,我还是得承认看着安华的表现,不时会窃想如果当初纳吉没贪污,好好做事,如今令吉也许不至于跌到卫生纸般。

纳吉刑满还可能赶上大选,不管他是否直接参选,都会助长巫统声威,到时不需要希盟了,安华又打回原形,所以此刻安华怎样都不能示弱再宽待纳吉。

根据上诉庭前法官拿督哈密梳丹说,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政府甚至有权直接凭许可证释放囚犯,这是内长的权力。这道门沙菲依肯定探讨的,但这个做法过分粗暴,政府绝对不敢;通过特赦程序至少能把责任转嫁他人。

我也有点同情安华,也是据小道消息,若不是他背后努力,纳吉早为所欲为了,所以我愿意献计。刚刑满出狱的回教学者旺吉说看见纳吉在狱中享特别待遇,无须穿囚服,安置于“特别大楼”;监狱管理局和内长赛弗丁当然否认,但政府旺吉两方只能有一方是在说实话,你相信谁?

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反正在这个国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如这样吧!如果必须遵从谕令让纳吉居家服刑,但又不愿逆民意放虎归山,何不把监狱打造成高级住家?和纳吉商量一下,给他网路、冰箱、按摩浴缸。

这么做纳吉可享居家服刑的福利,政府又不用让他离开监狱。

反正这又不是没发生过,上世纪80年代商人洪瑞江在狱中睡水床、看电视,而且出入自如,可回公司视察业务,后来马来邮报编辑沙烈胡丁不畏死亡恐吓坚持揭发,才推进了改革。政府只要开倒车回到80年代,眼前窘态就解决了。为了制造家的感觉,我还建议邀罗丝玛同住,必全民欢腾,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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