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宗教司局:不能扮圣诞老人
登州回教徒禁庆圣诞

登嘉楼州宗教司局发出《欢庆非回教徒佳节恭贺语指南》的公函。

(登嘉楼23日讯)登嘉楼州宗教司局发通知信,提醒回教徒不得参与圣诞节庆,包括不能打扮成圣诞老人。

该局强调,回教徒只能口头祝贺。



登嘉楼州宗教司局是于本月19日,发出由州宗教司拿督祖基菲里签署,以《欢庆非回教徒佳节恭贺语指出》为事项的上述公函。

公函也发给州内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

根据内容,回教徒在不属于本身的宗教庆节上,只能够口头祝贺,不能参与任何相关活动。

公函说,登州回教徒裁决理事会(FATWA)是在今年3月14日会议议决,回教徒不得涉及任何非回教徒的节庆,否则就等于认同其他宗教,并视其他宗教和回教平等。

回教徒不得参与任何非回教徒节庆的形式,无论那是圣诞节或是屠妖节,都被列为涉及宗教问题而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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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驳最终上诉 女子维持回教徒身分

(布城3日讯)在童年时被改信回教的一名38岁女子,今日未能在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中,推翻其回教徒身分。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说,他与另一法官拿督阿布峇卡认为,这名女子没有上诉的理由。

阿邦依斯干达今日在线上发表多数裁决时说,这名女子的情况并不属于她从来都不是回教徒的范畴。

然而,另一名法官拿督林添钻则持不同的意见,认为,该女子并非信仰回教之人,因为其母亲替她单方面改教是非法之举。

这名女子原信奉兴都教,她1991年还是孩童时,被母亲带往雪兰莪州宗教局(JAIS)办公室,处理改信回教的事宜。

当时,这名女子的父母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而该段婚姻于1992年结束。这名女子的母亲在1993年改嫁一名回教徒 ,而女子的父亲则在3年后意外逝世。

这名在1986年出生的女子辩称,尽管她被改信回教,然而她的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出生时所信仰的兴都教。

女子在2013年12月12日,入禀吉隆坡回教高庭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在2017年7月20日,遭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而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

她随后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判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和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在去年1月13日,以2比1的多数票裁决,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提出上诉,并交由法院定夺6道法律问题。

这名女子的律师是拿督马利英迪亚、苏仁德拉和黄明艳(译音),律师哈尼夫代表MAIS ,以及雪州法律顾问拿督沙林和助理州法律顾问凯鲁尼赞代表雪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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