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裁定国安法违宪
总检察长不上诉

汤米托马斯

(吉隆坡13日讯)针对吉隆坡高庭上月裁定,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13条文违宪,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已决定不上诉。

汤米托马斯指出,副检察司将依据情况处理各个提出保释的申请,法庭则一如联邦宪法所阐明,扮演仲裁者的角色。



他今日发文告说,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承认了印裔妇女英德拉孩子改教案及士毛月再也案件中基本架构主义的原则,判决SOSMA第13条文违宪,因为该法令撤销法庭决定保释申请的权利。

“我认为,任何上诉违反高庭的裁决,都将注定以失败告终。”

关于批评者指准许在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被扣的嫌犯保释,将让公众曝露在危险之中,汤米托马斯解释说,授权司法部门考虑保释,并不意味着有关要求会自动获得核准。

“出于这些原因,在行使自己的酌情权,我已决定检察官不会对高庭最近所做的裁决,即使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第13条文不符合宪法的决定,提出上诉。”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们的刑事检察专员将根据案情处理每个保释申请,而法院将扮演仲裁人的角色。”



今年10月,高庭公布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准许被当局援引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而扣留的行动党议员萨州议员沙米纳登获得保释。

禁法庭考虑保释违宪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指,国安法令禁止法庭考虑保释是违反宪法,因为它让行政机关超越司法机构。

共有12名人因涉嫌与恐怖组织“泰米尔之虎”有关而被控。除了沙米纳登,其他11人包括行动党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

前朝政府国阵在废除内安法令之后,制定了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并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恢复了后者的拘留权。

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是其中一个希盟政府在第14届大选中竞选中,承诺将会废除的安全法令之一,而如今政府却说只会修订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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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向英澳加取经 研究总检长检控官分权

(布城2日讯)政府将通过加拿大、澳洲和英国3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在2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内阁在今年1月31日召开的会议同意进行上述研究,首个实证研究会于今年5月在加拿大展开。

她今日发文告说,这项研究包括会晤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维拉尼、特别遴选委员会及检控专员。

此外,马来亚达希尔法学院及相关法律专家,预计将参与在渥太华大学举行的一项圆桌会议。

“在加拿大进行的探讨将集中在详细的实证研究,以获取最佳实践的直接证明。”

她说,实证研究的参数涵盖几个层面,包括任命和开除检控官的保护机制、问责制度,特别是需要向任何机构报告的制衡机制。

其他方面包括总检察长对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的干预程度,以及检控官停止起诉的权力,还有海外检控官办公室的运作、组织架构和服务结构。

“这项研究的落实,显示昌明政府将继续致力于体制改革的议程,确保根据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和善政,加强更为民主的国家治理。”

阿莎丽娜还说,上述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对比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对比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下议院一名议员代表、朝野政党以及中央机构的代表,比如财政部和公共服务局。

文告说,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署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

“这两个委员会将确保这项实证研究,能够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实施分权的情况,以及该国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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