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婚前性行为鞭100下
被抽到晕倒 叫起来继续打…

印尼亚齐特区实行鞭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网络图)

(亚齐6日讯)苏门答腊岛上印尼亚齐特区一名男子因发生婚前性行为,违反当地法律遭判鞭刑100下;执行期间他一度昏厥,但仍被执法人员弄醒,继续鞭打,最后由警卫带离接受治疗。对此人权组织抨击,公开鞭刑是残忍的,违反人道的行为。

根据外媒报道,保守的亚齐地区是在拥有世界最多的回教徒人口中,唯一实行回教法的地区。尽管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但只要违反回教法律,包括赌博、酗酒、同性恋或者婚前性行为等,都会遭到公开鞭刑。



近日,一名22岁男子因婚前性行为,被处以100下鞭刑;期间他不断求饶,不要再拿藤条抽打他的背部,最后昏厥倒地,但又被摇醒继续打。

舞台四周约有500人围观,群众嘲笑、摄影,还有人高喊,“打用力一点,这是他们违反法律必须面对的后果。”

对此,人权组织抨击,鞭刑是残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酷刑。印尼总统佐科也表示,大多数人都会在鞭刑中昏倒,希望鞭刑的惩罚手段可以终止。

新闻来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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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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