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致伤马大生黄彦铬案
洛曼等3人要求撤控

黄彦铬

(吉隆坡4日讯)被控致伤马大生黄彦铬的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和另两人,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以寻求撤销他们所面对的控状。

主控官阿当莫哈末副检察司告诉推事道菲阿凡迪,洛曼已在早前提呈陈情书。



他今日在案件过堂时说:“所以,控方要求另一个过堂日期,以告知上述陈情书的决定。”

洛曼的律师罗建德兰告诉法庭,辩方已于上月21日寄出陈情书,并在昨天通过电邮将副本发给控方。

法庭择定此案于下月22日重新过堂。

此案的另3名被告分别为巫统八打灵再也区部主席阿都慕塔利、巫统班底谷办公室书记沙蒙沙蒙,以及律师楼送信员诺扎基法。

阿都慕塔利的律师是阿扎利雅,律师拿督利查哈山则代表沙蒙及诺扎基法。



阿当莫哈末受询时对记者说,除了洛曼,沙蒙及诺扎基法也已在10月9日发出陈情书。

3月28日,洛曼(46岁)、也是华玲国会议员拿督阿都阿兹胞弟的阿都慕塔利(48岁)、沙蒙(48岁)及诺扎基法(44岁),面对两项伤人控状。

这两项控状指出,4名被告与1名在逃同党作为非法集会的成员,为达到共同目的造成公共危险,其中一人从背后锁颈和扯头发,致伤23岁的黄彦铬。

他们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十五碑新班底路安佳餐馆前的巴士站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相同法典的第149条文(非法集会每一成员皆有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洛曼也面对一项在上述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意图造成同一名受害者损失的控状,也就是撕烂对方的纸板。

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恶作剧)的洛曼不认罪,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都慕塔利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45分,在同一地点蓄意致伤网络媒体实习生茜蒂玛丽燕(25岁)的右手拇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他对此不认罪。

他同样不承认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对受害者使用刑事暴力的交替控状,所抵触的条文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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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吉居家服刑隔空喊话 洛曼质问阿克马究竟有何议程?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否获准居家服刑引起各方的不同看法,两名巫统领袖更因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叫嚣。

巫青团长阿克马昨日指责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避谈纳吉居家服刑的事宜,是试图找借口。

他也要求安华解释,政府是否会遵循第16任国家元首的附加谕词,同时他也强调人民要的是解释,而非借口。

针对此事,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质疑阿克马在社交媒体上批评安华的动机。

他也指由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日前召开的特别会议也向所有最高理事及区部主席讲解有关事项。

“你(阿克马)到底在推动谁的议程?他是想看到‘Bossku’(纳吉的昵称)被释放还是想看到他继续关在监狱里?”

他社媒X上发文质问阿克马说,如果有人对首相提出这样的批评,他能理解,因为对方不是最高理事。

“但你(阿克马)是巫青团长。”

洛曼是针对公青团长阿当阿里斥责阿克马后,在X贴文质问后者。

阿当阿里昨日是斥责阿克马的言论侮辱安华,且不尊重身为公正党主席的安华。同时,他也提到公青团尊重阿末扎希,巫青团是否也可尊重安华。

他指公青团基于尊重阿末扎希,在发表声明时的用字遣词都会谨慎筛选,“那么对于我们的党主席兼主要领袖,也是您的首相,您是否能做到相同的态度?”

现年70岁的纳吉,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挪用资金案罪名成立,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而特赦局于今年2月宣布,将纳吉刑期减至6年,并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若其拒缴罚款,则刑期增加一年。

这意味著纳吉的出狱日期,将从2034年8月23日,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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