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不复合就要你命”
恶情夫两度砍伤华妇

华妇的颈项和下巴都被砍伤。

(槟城28 日讯)求复合不果,一名男子两度用刀致伤曾同居10多年的女伴,并恫言只要女方还活着,他都不会罢休,并会在她死后才去自杀。

被砍伤的华妇(55岁)今午在住家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她在6月被同居伴侣割伤她脖子后,本月11日又再被对方砍了至少6处刀伤。



她说,对方在6月期间因怀疑她另结新欢,就持水果刀割伤她脖子,当时也割伤其儿子的脖子。

5个月来一直要求复合

“我在康复出院后已返回父母家居住,打算与他结束情侣关系。不料他被保释外出后,仍对我死缠烂打,过去5个月来一直跟踪我并要求复合。他甚至出言恐吓指若我一天还没死,他都不会罢休,他会在我死后才去自杀。”

她说,该男子在本月11日(周一)下午致电给她,要求每星期跟他出外约会一次,她拒绝对方,结果双方在电话中吵架。在下午约5时许,当她如常驾车出外工作,接载老人家回安老院,并在驶至打枪埔邮政局附近住家时,该男子竟跟踪她到该处,并趁她送老人进屋时坐上她的车内。

“我当时不敢上车,打算逃走,但被他扯住手要求我开车,我挣脱后打算到对面一间门开着的住宅求助。过程中不慎摔倒,他追上来后从腰包拿出一把刀,并在他人住宅庭院内攻击我,造成我身上被砍了至少6处刀伤,事后被救护车送院抢救。”



她说,她日前到警局了解调查进展时,才知道该男子攻击她的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

“当时,我被攻击后意识模糊晕倒,看了闭路电视才知道该男子也用胡椒粉反击当时劝阻他攻击我的居民,他真的很可怕。

“我现在惧怕至不敢出门,我已被他砍了两次,我不懂第3次会不会还那麽幸运。”

华妇身上至少6处刀伤

华妇说,她入院后隔天就进行手术,她也不清楚缝了多少针,但身上至少有6处刀伤,包括左右手臂丶下巴丶颈项丶胸口,肋骨处的刀伤是最严重。

她说,过去10多年同居时,该男子最多是对她施以家暴,对方近2 年失业后就性情大变,最严重一次就是今年6月用水果刀攻击她和儿子。

她希望警方尽快将男子逮捕,但目前该男子下落不明,他再次攻击她后就躲起来,甚至缺席妹妹的丧礼。

华妇儿子指出,他担心该男子在对付不到其母亲后,下一个泄恨的对象会是他。

他说,虽然本身也担心害怕,但总不能不出门上班,只好出入提高警惕,多加小心。

他说,今年6月,他被该男子割伤颈项和喉咙,住院两星期才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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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以折叠椅打伤中国女子 电召车司机获准以1.5万保外

(关丹27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涉嫌使用折叠椅打伤一名中国女子,于今日被控上地庭,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32岁的莫哈末希迪被控使用折叠椅进行攻击,蓄意导致上述女子的右手手指受重伤。

他被指于2023年12月16日傍晚约6时20分,在士基劳路(Jalan Sekilau)一间酒店大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律师拿督扎哈曼要求让莫哈末希迪保外,因为其当事人没有严重的案底,并且是一名残疾人士,他的头部也曾在2016年的一宗意外中受伤。

较早前,主控官鲁曼哈金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被告的案件属于严重罪行,而他可能在日后对其他乘客犯下同样的罪行。

“不过,若法庭行使酌情权,控方建议将保金定为1万5000令吉,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骚扰受害人和控方证人,以及每月赴邻近的警局报到,并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

法官拿督阿末赞马尼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批准上述附加条件,并择定于明年2月5日提交文件。

根据报道,22岁的受害人报案时指出,一名电召车司机使用折叠椅殴打她数次,导致其手指、手部和脸部受伤。事发时,她与一名女性友人乘搭电召车由一处旅游景点返回酒店。

这名司机随后于12月29日赴关丹警区总部助查,并当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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