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官方机密法部分条文
将纳入资讯自由法令

刘伟强:哈尼巴的说法非内阁的决定。

(布城27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政府将废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OSA),惟部分条文保留在新的资讯自由法令。

他说,此举是确保国家特定资讯,尤其是保安及国防维持机密。



“不管喜欢与否,一些资讯属于官方机密,尤其是国防和保安,不能公诸于世。”

刘伟强今天出席资讯自由咨询会时说,政府不会保留官方机密法令,让它与新法令共存。 “不,这个(保留官方机密法令)不符合内阁的决定,不过,我们可能保留法令的部分条文。”

他表示,他还在与利益相关者接触,并且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制定资讯自由法令。

“我必须确保征求各社会阶层人民的意见,希望能如内阁所愿,法令在明年落实。”

此外,刘伟强也纠正其副手哈尼巴早前在国会下议院的答复。



哈尼巴本月7日告诉下议院,政府仍在考量究竟要废除、改善、还是保留官方机密法令,以及是否一起拟订资讯自由法令。

对此,刘伟强说,哈尼巴的说法不符合内阁的决定。

议员若拒申报财产

可被视为藐视法庭

刘伟强指出,国会议员若拒绝在12月5日前申报财产,可被视为藐视法庭。

他说,根据议会常规,违例议员可被罚1000令吉或被冻结资格。

“已经给予他们足够通知,他们还是拒绝申报财产。因此议长可以采取行动。”

据知没有任何在野议员申报财产,而所有希盟议员已完成申报,申报财产截止日期原定在10月1日,之后延迟至12月5日。

刘伟强指出,人民有权知道人民代议士的财产。

“一旦你要成为议员,你的资料会公开。没有任何隐私了。要成为议员者必须对这课题牺牲。这不仅发生在马来西亚,而是全世界。”

刘伟强认为,有的国会议员是忘记,国会是在7月批准申报财产动议,所有议员都参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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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先修官方机密法令 阿莎丽娜:盼明年呈资讯自由法

(吉隆坡30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透露,政府将在修正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后,再提呈资讯自由法。

她说,政府目前正在商讨有关资讯自由法的事宜,并希望能在明年提呈国会。

“资讯自由法很重要,以作为与官方机密法令的‘平衡法令’。”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对2024年财政预算案进行部门总结时指出,若要实施资讯自由法,政府必须先修正官方机密法令,以保障举报者。

她强调,在寻求修正法令前,不仅须与朝野议员举办汇报会,更需要与各方相关者进行商议。

“若资讯自由法无法充分保护举报者,那这项法令有何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谨慎拟议资讯自由法,为两项涉及的法令找到平衡,才能充分地保护举报者。”

另一方面,针对伊党哥打峇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询问反贪会隶属哪个部门的提问,阿莎丽娜回应道,反贪会并不隶属于首相署管辖。

达基尤丁继续追问,何以他担任法律事务部长时可回答有关反贪会的提问,阿莎丽娜表示,她也可回答问题,惟她并不是负责监管反贪会的部长。

“回答问题和负责任是有区别的,我能回答问题,但不归我负责。若想要询问,我给提供书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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