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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屋联合管理层促政府
暂缓业主自行缴单位税

(吉隆坡16日讯)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拖欠管理费情况严重,联合管理层促请政府暂缓执行明年1月1日起,让分层地契业主自行缴付单位税的措施。

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联合管理层主席林清福说,联邦土地局将于明年1月1日起,准许所有分层地契业主自行缴付单位税。



这项措施指南不清楚及存有漏洞,也意味管理层现有的总地税将被取消,导致管理层有许多顾虑,担忧日后会造成问题与不便。

林清福在记者会说,管理层主要顾虑该区许多组屋单位都没缴清管理费。土地局让业主拥有分层地契并自行缴付单位税,业主就能在管理层不知晓的情况下,转卖组屋并进行转名手续,导致管理层无法追讨拖欠的管理费,也无从知道新业主身分。

“1987年入住、已有约33年历史的组屋,以往都由管理层每年一次性支付总地税。当业主要售卖或转让组屋单位时,需获得管理层发出的同意信件与地契副本,证明缴清所有管理费用后,再到土地局进行转名及其他手续。

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联合管理层促联邦土地局暂缓执行允许分层地契业主自行缴付单位税的新措施。前排左起为再亚达、林清福与何德荣,后排左起为巫明基、黎金荣、迪奴莎、诺丽占、许佩良与段生荣。

“落实新措施前,管理层能不发出同意书给拖欠管理费的屋主,一定要他们偿还拖欠的管理费才能转卖组屋,进行转名与交易程序;管理层也会口头提醒业主缴清水电费与英达丽水费用,也能从中获知新业主。管理层要查询任何资料都需支付额外费用,费用更不由居民承担。”

应先向管理层索同意书



林清福指出,旺莎玛珠第2区共有103栋中价与廉价组屋,每栋组屋约30至40个单位,约有3300多个单位。该区组屋分为A至G座7个管理层,共有7张总地契。

“一个月的管理费为30令吉,拖欠管理费情况严重,所幸管理层也不至于完全瘫痪,还能操作。”

他说,管理层也曾发出律师信给拖欠管理费的单位,惟效果不好,也支付了一笔费用。土地局须慎重考虑暂缓执行新措施,直到相关方面能公平对待所有管理层。

“若土地局能答应替管理层把关,先让业主向管理局索取同意书后才能自行缴付单位税,协助解决拖欠管理费的问题,联合管理层则赞同土地局的新措施;新措施也能减轻管理层负担。”

求助陈仪乔

他透露,管理层已向旺莎玛珠国会议员拿汀巴杜卡陈仪乔博士反映此问题,并希望先与对方对话,寻求协助,惟至今还未成功定下会面日期。

出席者包括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联合管理层A座主席何德荣、B座主席再亚达、秘书迪奴莎、C座主席巫明基、D座主席黎金荣、E座主席段生荣、F与G座主席诺丽占与财政许佩良。

●何德荣25%单位拖欠管理费

1991年开始接手管理,A座有19栋组屋,570个单位,约25%单位拖欠管理费。

要转卖组屋的居民与代表律师都需会见管理层;有些买卖没依照程序,没取代管理层同意书的单位也成功转卖,割名后新业主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需承担旧业主拖欠的管理费。律师也应检查这些情况,负上责任。

A座有一两宗类似个案,这笔账目也一直再拖欠,没人愿意承担。 

●再亚达可断水电追管理费

约40%单位拖欠了累计约2万令吉的管理费。

建议落实新措施前,业主需获得管理层同意书后,才能自行缴付单位税;也建议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联合管理层能仿效一些有权利的管理层,可切断拖欠管理费用单位的水电源以便能追讨拖欠费用。

一些律师楼会冒充管理层发意书,手上有两三宗类似案件。

新业主后来知道前业主有管理费欠款后,未必承担。

●许佩良对拖欠者无可奈何

F与G座有24栋组屋,760个单位,累计拖欠了约60万令吉管理费。

管理层曾发律师信,需要一笔费用且手续繁杂也耗时,最后也对拖欠管理费者无可奈何。

担心执行新措施后,拖欠管理费的情况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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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文冬至劳勿、吉隆坡再增一巴士服务

(文冬20日讯)川行劳勿、文冬与吉隆坡的巴士服务5月1日起再增一家巴士公司投入服务,使川行上述三地的巴士公司由两家增至3家,即中央、玛拉以及新公司SANWA旅游公司。

据SANWA公司负责人沙迪昨日上午在文冬丽晶酒店进行招聘司机和应徵程序受媒体询及时说,该公司是採用10人座位休旅车和无现金交易,以降低成本及为乘客带来便捷的服务。

他说,该公司的吉隆坡车站为现有的jalan Pekeliling ,方便文冬人在吉隆坡工作上下班。有关川行时间仍在拟定中。

他坦言该公司的这项巴士服务获得乡区发展部提供津贴补助,让乡区居民享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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