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发表剥夺华印裔投票权论 黄伟益报警促查Papagomo

黄伟益在王伟霖(左)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

(槟城16日讯)民行行动党丹绒前国会议员黄伟益,昨晚针对巫青团执委旺阿兹里在面簿视频上指巫统与伊斯兰党联盟一旦掌控国会下议院三分之二议席,将会褫夺华裔及印裔公民的投票权一事,前往警局报案。

黄伟益也是财政部长林冠英特别协调员。他在其面簿上贴文指出,他昨晚在律师王伟霖陪同下,前往槟城百大年路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对外号Papagomo的旺阿兹里采取行动。



黄伟益在报案书指旺阿兹里所发表的言论极具种族主义,意图煽动各族之间的仇恨情绪,同时违背联邦宪法的精神。

黄伟益说,他是根据面簿所流传,一段长达28秒钟的视频,显示旺阿兹里当时说:“我真的,我要直言直说。我真的希望巫伊联盟成功,我们将会成立土著政府。如果拿到国会三分之二,我将会撤回投票权,让印度人及华人不能在马来西亚投票。我要这个东西,而我相信沙巴及砂拉越人也会同意,不让华人在马来西亚投票。”

视频交警方鉴定

黄伟益说,他在报案后,东北县警区的查案官直接录取其口供。他在录供过程中,还将之前存档的旺阿兹里发言视频交给警方,以让警方鉴定其真伪。

他说,刑事法典第504条文阐明任何人意图羞辱,进而挑衅他人根据其意图或在可知的情况下,达到破坏公共安宁或构成其他犯罪之目的。一旦罪成名立,将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包括罚款两者兼施。



反应

 

要闻

否认批评政府言论涉煽动 PAPAGOMO保外候审

(吉隆坡8日讯)巫青团前执委旺莫哈末阿兹里(网名Papagomo)今天在地庭面控,但他对言论涉嫌批评政府亲以色列和西方国家构成煽动的控状否认有罪。

当通译员在法官佩里希拉面前宣读控状后,身穿白色衬衫的旺莫哈末阿兹里神色淡定地说:“我不认罪,且准备接受审讯。”

法官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没有附加其他条件,并择定案件于2月5日过堂。

现年41岁的旺莫哈末阿兹里被控在面子书页面 "Halid Hamidi (Halid Mat Kool)" 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其言论已于去年11月8日,在武吉免登同善路一间公寓单位被一人阅读。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将在同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1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为保释条件,同时发出禁令禁止被告对其所面对的案件发表任何评论。

辩方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则以其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充分配合为由,要求保释金减至3000令吉。

“我的当事人从事线上工作,需要承担家庭主妇的妻子和还在求学的5名孩子的生活费。我们也对禁令提出反对,因为我的当事人有言论自由权利。”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