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改口承认挪用240万奖励金
前助理监4年鞭146下

莫哈末哈纳菲承认146次挪用240万令吉的学生奖励金,由反贪会人员带离法庭。

(马六甲13日讯)甲州教育信托基金前行政助理被控在两年内,挪用240万令吉学生奖励金,今日改口认下146项罪名,结果被判处监禁总共584年和鞭笞146下。

通讯员总用了2个小时,才读完146条控状。



马六甲爱极乐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下判时说,31岁被告莫哈末哈纳菲的每项控状判处4年监禁及打1鞭,监禁刑期同时执行。

通译员耗2小时宣读146控状

因此,被告只坐牢4年,不过却得面对鞭笞146下。

地庭通译员今日在法庭一一读出被告的控状,法官忍不住问被告是否可以自己读完控状?不过,法官最后还是让通译员用了约2小时,读完全部的146项控状。

住在马六甲亚罗牙也甘榜猛公的被告,被控于2017年1月23日至去年12月22日之间,身为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的行政助理,利用职权挪用准备发放给甲州学校的240万4000令吉奖励金公款,触犯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



被告的代表律师艾米鲁沙里夫丁求情时说,被告未婚、无业,是家中经济支柱。

他说,被告等待案件审理期间经常发恶梦,引致心理创伤,考虑后决定认罪。

此案由反贪委员会副检察司依旺沙、聂哈丝丽妮、诺莎基拉主控。

依旺沙指被告挪用的奖励金,是发放给贫穷学生的款项,数额庞大,但反贪会的调查过程无法取回款项馀额,也就是说被告把社会和学生的钱都花光了,希望法庭严惩。

呈堂证据显示,被告的银行转账记录由最低6000令吉至最高的5万6000令吉,分别汇入被告、被告母亲和朋友的银行户头。

这些款项原本是充作州内77所学校的学生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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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安华前助理起诉性侵 代表律师亲递诉状

(吉隆坡16日讯)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前研究助理慕哈末尤索夫代表律师哈尼夫透露,起诉安华性侵的诉状已透过亲手递交方式,呈交给安华的代表律师。

哈尼夫接受马新社采访时表示,该诉状和索偿声明今日已提交到对方律师楼。

他说,法庭择定9月9日审理此案。

在莫哈末尤索(28岁)索偿声明中,指本身于2018年10月2日在安华位于泗岩沫住家遭到性侵。

他当时反抗安华的行为,要求安华停止这么做,在离开住家前,安华告诉他说:“我想再做一次。”

莫哈末尤索是于2019年6月24日呈辞,同年12月7日向警方报案,也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接受测谎测试。

莫哈末尤索是于2021年7月14日,针对本身3年前遭安华性侵一事,入禀法庭向安华提出诉讼,将安华列为唯一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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