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收贿1.75万轻判7外劳
法官主控官律师被控

地庭法官阿兹米尔(左起)、主控官凯鲁阿兹华及律师诺阿米鲁。

(莎阿南6日讯)理应公正廉明的法官、主控官及律师,竟涉嫌在法庭范围内收贿妨碍司法公正,结果3人今天齐齐被控,但皆否认有罪。

这也是我国史上第3 宗法官被控事件。被控诉的3人分别为诺阿米鲁(31岁,律师)、凯鲁阿兹华(32岁,主控官)及阿兹米尔(45岁,地庭法官),控状是指他们联手收贿1 万7500令吉,以让法官轻判7 名非法外劳。



3 人在地庭被控时皆不认罪,法官罗兹拉获准他们各由1人以1 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作为担保条件,他们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

控状指他们是在今年7 月17日早上9 时30分至下午2 时45分之间,在雪州新古毛地庭,同意收受王秋鸿(40岁,译音)的1 万7500贿金,以便作为新古毛地庭法官的阿兹米尔,仅判处7 名非法外劳罚款。他们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 )(B )条文,可在第24(1 )条文被判,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 倍或1 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7 名外劳分别为触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 (1 )(c )条文(没准证下入境)的嘉翰基尔米亚(孟加拉籍)、胡山(缅甸籍)、祖哈里、苏嘉伊、法米、塔斯林和阿都沙烈(皆为印尼籍)。

另控轻判6 赌徒

今天的案件主控官为罗斯兰副检察司和艾伦苏曼皮莱副检察司;诺阿米鲁的代表律师为莎希达、凯鲁阿兹华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祖基菲里和诺法丁,阿兹米尔代表律师是里达阿达和嘉吉斯。



此外,阿兹米尔也面对一项收贿5000令吉的指控和交替控状。尽管此控状与3人一起被控的控状分开提控,但法官择定两案将在今年12月16日同庭过堂。

这项控状是指他在2018年5 月10日晚上8 时24分,在雪州巴生中路一家银行,身为大马政府的代理人即新古毛地庭法官,通过祖麦里(37岁)再通过阿末菲沙(37岁),向苏成国(译音,36岁)收取5000令吉贿金,作为轻判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9 (1 )条文的6 名华裔赌徒仅罚款的酬劳。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 )条文,可在第24(1 )条文被判;此条文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 倍或1 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则指他在同样日期、时间和地点,通过同样的人向苏成国收取5000令吉酬劳,而此酬劳与聆审6 名华裔的刑事案有关。

被告因而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9 (1 )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165 条文下被判,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2 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此控状下,罗兹拉允许阿兹米尔由另一人以6000令吉保外。

里达阿达指出,阿兹米尔被逮捕至今全力配合助查,月薪7000令吉但须照顾年迈双亲,父亲中风瘫痪,母亲高血压,希望降低保释金至8000令吉。

艾伦苏曼皮莱认为,诺阿米鲁身为律师却没遵守法纪,凯鲁阿兹华和阿兹米尔身为公务员却没廉正之风,因此促法庭作出适当的考量。

须保证被告出庭罗兹拉警告慎做担保人

作为担保人须责无旁贷,确保被告出庭!

法官罗兹拉今天在法庭内发出严厉警告,向3 名被告的担保人说:“这是不能被保释的案件。若我批准保释,担保人的责任非常重大,必须要确保被担保者出庭。

“责任在你们身上,而非被告代表律师,不论是过堂还是审讯,如果觉得不能保证被告会出庭,就不要成为担保人。”

罗兹拉说,担保人也需要随时向法庭汇报被告的详情,比如被告若病重无法出庭,担保人就有责任出庭告知法庭。

提醒被告勿累担保人

法官也提醒3名被告务必与法庭合作,勿拖累本身和担保人。

较早前,主控官艾伦苏曼皮莱建议法庭,如果批准保释,则各由1人以10万令吉保外,并提交护照予法庭保管。

就此,莎希达说,诺阿米鲁的太太和1 岁的孩子都在古晋,因此其当事人需常往返两地;其67岁父亲是残障人士,兼中风和有心脏病;63岁母亲患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

“被告首次被控,在扣留7 天期间全力配合助查,事关家中经济问题,希望降低保释金至3000令吉。”

诺法丁说,凯鲁阿兹华需养家糊口,也准备好主动交出护照,要求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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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错遭警方逮捕扣留 高庭批准律师挑战

(吉隆坡3日讯)在警方和政府调查一家金融科技公司过程中,遭错误逮捕和扣留,资深律师罗斯里达兰所提出的法律挑战获高等法庭续审。

法官阿末卡马批准罗斯里继续进行法律挑战,指对罗斯里的扣留、出国禁令及银行户头冻结存在可审讯问题。

“这些事情不能被法庭抹杀。”

冻结户头再查案不当

阿末卡马认为,警方在其银行户头被冻结后,才开始调查的行为属于“程序不当行为”,因此,法庭将在听证会上对此是否存在恶意做出评估。

较后,法庭定于5月8日进行案件管理。

律师哈文达星代表罗斯里出庭,而高级联邦律师拉哈兹兰阿凡迪则代表警方和政府出庭。

罗斯里早前对警方和政府的行为提出司法诉讼,声称在金融科技公司i-Serve Online Mall Sdn Bhd被调查期间,自己被错误逮捕并扣留。

他声称,警方根据反洗黑钱法令滥用权力,错误地将他与廉价航空公司MYAirline于2018年向警方报案指称被i-Serve欺骗案件联系起来。

罗斯里还声称,在地方法庭批准他于2023年10月27日延长扣留一天申请后,警方并没有向他录取口供,反之,他在当晚就被释放。

他说,他于11月3日返回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录取口供时,他接获8项银行户头遭冻结的指令。此外,他于2023年11月18日获知自己被禁止出境,当时他想前往新加坡参加婚礼。

不过,罗斯里目前的出境禁令已被解令,警方也解冻其部分银行户头。

因此,罗斯里请求法庭发布一项调卷令(certiorari order),撤销对他的逮捕、扣留及禁令等,理由是这些行为已违反反洗黑钱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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