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传港府内部曾思考
特赦反修例被捕者可行性

(香港5日讯)消息人士透露,港府内部曾经思考过引用《基本法》,特赦反修订《逃犯条例》活动中被捕人士的可行性,但必须要先完成整个司法程序,也不能事前作表态,以免影响司法独立。

据香港电台今天报道,消息人士称,如果行使特赦权,也不能一刀切,要逐一审视每个已判决的个案,也不能单凭特首个人想法决定特赦谁,而是要有划一和客观的执行标准,例如基于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宗教领袖等人士提出的呼吁。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认为,法律有赋予特首、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用不同方法,达致广义特赦的效果,包括停止起诉和调查。

陈文敏举例,在处理发生在1998年的胡仙案时,律政司司长曾以公众利益为由停止起诉,广义上也可达致特赦的效果,以往也曾试过不起诉污点证人。在回归前,包括1977年的警廉冲突、1980年取消抵叠政策等,都是透过设定一个时间,警方不执行拘捕权。

不过,行政会议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强调,不检控违法者,违反法治精神,重申律政司有检控权,任何人包括特首都不能干涉。汤家骅也认为,需要在尊重法治的原则下行使特赦权,如果要抚平社会伤痕,可以透过和解委员会的方式处理。

就行使特赦权可行性的问题,特首办回复香港电台查询时说,《基本法》有赋予行政长官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刑罚的职权。特首也清楚表明,不希望发放违法人士会获赦免的错误信息。

香港律政司回应时说,一直就目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政策和措施进行法律研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基本法》赋予行政长官行使的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刑罚的职权,只可在定罪后才能行使。



资料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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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EG与香港业者合作 探讨推出加密币ETF

(吉隆坡24日讯)MyEG(MYEG,0138,主板科技股)及Zetrix基金会,与香港一家虚拟资产管理商MaiCapital签署了解备忘录(MoU),探讨合作推出一项虚拟资产基金,或是以香港虚拟资产为主的交易所指数型基金(ETF)。

根据文告,上述MOU将专注在合作发行由香港证监会(SFC)批准的ETF,其中包含比特币(bitcoin)和Zetrix币,以及其他适合的虚拟币等一篮子加密货币。

MyEG表示,这项合作来得正是时候,因为SFC已开始批准当地数家基金经理,推出比特币和以太币的ETF。

MyEG董事经理黄天顺通过文告称,这项合作,是将数字资产整合到主流金融市场的另一项里程碑。

“这项合作的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面向各种加密货币的额外多元选项,减轻只投资单一加密货币的风险及波动性。”

MaiCapital合伙管理人林俊杰则称,在一个蓬勃发展的网络3.0(Web3)生态系统中,虚拟资产是不可或缺的存在,而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Web3业者,承认香港在Web3方面的进步和地位。

除了黄天顺与林俊杰,国富创新董事部主席柳志伟博士,也一同出席签约仪式。国富创新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也是MaiCapital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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