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蚊子脚车满街跑,谁之过?/叶行

社交网络上,最近又有“蚊子脚车党”,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表演飙车视频流传,这些初生之犊,横冲直撞在电掣风驰的车辆之间,开自家生命玩笑,挑衅死神底线,让人们在为他们人身安全捏一把冷汗之际,也不禁地问:究竟他们的父母,知不知道孩子在外的行为?

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的新山内环公路,就发生了一宗,导致8名少年死亡的严重车祸,肇祸者是个年轻女事主,当时她正取道新山内环公路回家,不幸遇上了一群“蚊子脚车党”,在躲闪不及情况下,结果发生了8人死亡的惨剧。



涉案女事主,后来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被提控,经过两年多的法庭审讯,在2019年10月28日,法庭以事发当时,女事主有遵守交通规则、系上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使用手机、没有酒驾等理由,同时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宣判控方无法证明被告表罪成立,被告当庭无罪释放,并且归还被扣押的驾照及1万令吉保释金。

指责谩骂于事无补

有死者的父母,对法庭的判决感到不满,酝酿联合其他死者家属上诉,也有政治人物,因为众死者及女事主的种族身分关系,刻意炒作话题,企图把案件上升到种族层次,有人指责是作父母的太过纵容,才会导致惨剧发生,也有人认为不管如何,终究是人命关天,结局要对众死者公平些。

不管如何,惨剧既然已经发生了,任何指责推卸谩骂都于事无补,眼前当下最重要的,是有关当局要如何设法不让惨剧重演,而为人父母者,更要懂得如何去阻止孩子参与任何不法活动!



据悉,这些“蚊子脚车党”的脚踏车,都是经过精心改良,他们拆去车头车尾照明灯,包括煞车掣,然后将手把调到与座椅同一水平线,据说,这样骑起来,更可以让身体大幅度减少风阻,更能够全面享受风拂过身体的感觉。

除此以外,这些“蚊子脚车党”也喜欢在深夜里一身黑色衣裤,飞驰在昏暗街道,有者更爱在下坡路段,放开手脚,平躺在脚踏车上,仿效飞行状态,试想,如果道路使用者在午夜独自赶路时候,突然出现一大片“蚊子脚车党”,如流星赶月般呼啸掠过,那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的瞬间,最是容易发生意外!

因此,有人质疑,为什么这些“蚊子脚车党”的父母,不会察觉孩子的脚踏车是否经过改造,为什么对自家孩子三更半夜还外出或未归家,而感觉担忧或好奇,然后过问?为什么这些小孩的父母,都在惨剧发生后怪责他人,却不愿意在惨剧未发生前去阻止孩子飙脚车?

全民角度看待课题

我国交通部将在明年开始,强制所有为人父母的汽车使用者,为小孩安装汽车安全椅,诚然,交通部关心小孩安全问题的态度,的确让百姓倍感欣慰,然而,摆在眼前的“蚊子脚车党”危害到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课题,更是急于星火且需交通部更严正重视,毕竟谁也不愿见到类似惨剧再次重现。

希望我国交通部与警察部门,能够在“蚊子脚车党”的课题上携手合作,严惩改造蚊子脚车者,严办纵容孩子飙脚车的父母们,强制安装车头车尾照明灯,禁止拆除煞车掣等措施,还所有道路使用者一个安全。

更希望朝野所有的政治工作者,能够停止用狭窄的种族角度去炒作此课题,把眼光放宽,尝试用全民角度,看待这个危害全民道路使用者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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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方检举飙车活动 18岁青年撞警车重伤死

(马六甲11日讯)警方于昨日开斋节首日凌晨检举飙车活动时,一名18岁青年连人带摩托车撞向警车,抢救不果,于今日凌晨去世。

死者是莫哈末凯鲁(家私厂员工),他是于周三凌晨因腿部及身体严重受伤而被送往马六甲医院紧急治疗,于今日凌晨12时37分逝世。

甲州总警长拿督威拉再诺今日发文告证实这起事件。

他说,甲州警方是在接获公众投报非法飙车活动扰民而到亚罗牙也榴梿洞葛江沙吉双路进行取缔行动,并在抵达现场时警车发出警鸣和警示灯。

他披露,当时警方欲右转至江沙时,现场的骑士马上逃离 ,其中一名骑士疑闪避不及撞上警车,重伤被送入紧急室抢救。

他说,此意外是发生在周三凌晨2时56分,该名骑着摩托车的青年,是撞上警方的一辆四驱车。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 条文下调查此案。

他承诺警方将保持透明及专业调查此案,知情者可与警方联系(06-556 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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