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公园链道撞死主妇
送餐员被判入狱2周

死者昏迷六天后,家属决定拔管。

(新加坡2日讯)17岁送餐员为准时送餐,以时速23公里在公园链道骑脚车行驶,却一度低头使用手机,抬眼已撞倒60岁主妇,导致她昏迷6天后死亡。

法官下判时表示,虽然被告年轻,此次罪行严重不能只判缓刑,需要为他人做出警示,被告不谨慎的态度也造成死亡,判被告入狱2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莫哈默阿德里,他面对疏忽导致他人死亡与抵触活跃通勤法令2项控状。死者是60岁的主妇傅楚辉。事发地点是淡滨尼43街第495E座组屋附近的公园链道。

案情显示,去年6月3日约晚上8时,被告骑着脚车朝巴西立通道1的方向驶去。当时,被告正进行送餐服务。调查显示,被告当时以时速23公里行驶。

根据法令,在共同步道行驶,最高时速应该是25公里,换言之被告当时已逼近上限。在行驶时,被告突然通过手机收到社交媒体Instagram的讯息,他使用双手回复。有目击者看见被告当时双手用手机,没有握住把手。

骑脚车双手用手机

被告之后收起手机,岂料一抬眼,发现死者非常靠近他。他来不及闪避,脚车直接撞上死者。被告撞倒死者,自己也失衡倒地。



事发后,死者躺在地上,虽然眼睛睁开但没有反应,后脑勺也流血。

死者被送入樟宜综合医院,抵达时呈现昏迷状态,脑部出血及头壳骨折。由于死者很可能进行手术后也未有起色,家属忍痛于去年6月9日拔管,死因为头部伤势。

控方提出5点需加重被告罪责的因素。首先,被告使用手机,未专心行驶,没注意周围。其次,被告的脚车前方没有装上脚车灯,因此他当时是在黑暗中行驶,抵触了法令。第三,被告的行驶速度也几乎到了规定的上限。第四,被告的脚车没有前后的刹车器。最后,被告没有尝试向死者家属致歉,缺乏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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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广西柳州民众上山祭祖 遇滚石致一死五伤

(柳州13日讯)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田厂村赵家屯一山上滚石伤人,造成1死5伤。

柳州支队接警后,立即调派大埔消防救援站1个抢险编队,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并调动六塘镇专职消防队1辆消防车、5名专职消防队员前往处置。

经消防队员现场侦察,得知现场为民众上山祭祖,遇山上滚石伤人,需要配合现场医务人员将3名伤员转移至山下。

消防救援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利用多功能担架转移伤员。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目前,其中5名受伤人员无生命危险,伤亡人员信息正在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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