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伟强:内阁通过
设公共监察机构与法律委会

(吉隆坡1日讯)内阁今日议决,通过成立法律委员会(Law Commision)与大马公共监察机构(Ombudsman Malaysia),以作为希盟政府持续进行法律改革的倡议。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发文告说,大马公共监察机构是一个公正的独立机构,将负责处理民众对政府机构的投诉,旨在提升民众对公共服务的信任,和解决民众对它的“信任赤字”。



“这机构是一个让公众表达对公共服务系统的投诉和不满的平台,并确保政府有效运作,迈向问责制的民主。”

他指出,成立大马公共监察机构被列入第11大马计划的研讨与《2019-2023反贪蓝图报告》中,并由体制改革委员会(IRC)在2018年提出设立该机构的建议。

另外,法律委员会的设立旨在确保所改革的法律是全面、有限及维护我国法治精神。

刘伟强说,该委员会是独立运作,并可在法律改革进程中,加强有关部长与部门的问责性。

“委员会不会接管任何部门或相关单位有关法律改革的事宜,而是加强与支持法律改革事务。”



他补充,政府也会针对成立上述机构和委员会一事,向社会各阶层收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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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米:内阁没讨论茅草行动

(布城24日讯)通讯部长法米透露,内阁今日并未讨论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促政府为1987年茅草行动道歉的课题。

“此事并没有在今天的内阁会议讨论。”

法米也是团结政府发言人,他是在部门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今日的每周内阁会议是否有讨论为茅草行动道歉问题,作出简短答复。

他昨日受询时表示,内阁或许会讨论此事,但取决于首相是否要把此事带上内阁讨论。

希山慕丁指出,若当年政府尊重联邦宪法的崇高地位,就不会发动茅草行动。虽然当今政府与1987年茅草行动无关,但也应向受害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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