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向中国人索40万办护照
登记局官员与5人被控

国民登记局官员及另5名被告被带上高庭。

(槟城30日讯)国民登记局官员与另5人被控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案,中国籍证人王德群供证时说,中介人开价40万令吉,为他办理合法及真实的大马护照。

来自中国杭州的王德群(58岁)今日在高庭供证时说,他持有中国护照及非洲瓦努阿图的投资移民护照,以及以“尤祖明”为名的大马护照。



他说,他从2017年开始往返大马及中国,在大马一岛屿发展度假村,以及计划在吉兰丹经营黄沙建筑材料生意。

王德群被带上高庭供证。

中介原本索60万

他说,由于使用中国护照在大马经商不方便,因此希望拥有类似澳洲及非洲发出的投资移民护照,或大马第二家园计划,但不知如何申请。

他说,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中介人“刘哥”,并在去年6、7月于泰国会面时,被“刘哥”告知有管道可为他制造合法及真实的大马护照。

他说,“刘哥”原本开价60万令吉,讨价还价后,减至40万令吉。



“我的财务人员先支付其中20万令吉,据知其中10万令吉给黎振华。”

被带往盖指纹拍照

王德群说,去年9月或10月,他在峇都丁宜一酒店会见其中一名被告黎振华,对方承诺会协助他办理合法及真实的证件。 随后,他于去年12月再来槟,黎振华带他去酒店会见3、4名友人,包括其余被告叶清华、罗展昌及钱冠才,过后一起去政府部门办理证件。

他说,抵达该政府部门建筑物后,钱冠才带他上3楼等待,之后另一人带他去官员办公室,官员让他在数份文件上签名。

王德群在庭上指认莫哈末法依祖是该官员。

他说,较后,他被带到“窗口”盖指纹及拍照,然后回到下榻的酒店。

他说,和黎振华等人聊天半小时后,有人送来3张纸给黎振华,其中一张有他的照片,他就把这3张纸带回中国。

先领大马卡后取护照

王德群说,他于今年2月再度来槟并取得大马卡。

他说,“刘哥”在2月通知他可以来领取护照,而在抵槟隔天,黎振华拿给他的却是一张卡。

他认出控方出示的大马卡就是那张卡。

“我问‘刘哥’为何不是护照,他说本来今天办护照,但某些原因不能办到护照。”

不识卡上名字

他说,他不知卡片上是谁的名字,只看到该卡有他的照片,后来被捕才知卡上名字。

他说,黎振华当时告诉他,要办护照需先有这张卡,他不会阅读马来文和英文,但因看到卡上有他的照片,就接受黎振华的说法,然后就回中国。

他说,今年3月,他被通知可以来拿护照,抵槟后黎振华带他去办护照,并指那是政府部门,办的护照是合法的。

“现场有看到制服人员,像是政府部门。

“我盖指纹、拍照及相关程序。一小时后,拿到护照,黎振华都陪在身边。”

他表示查看护照时,有看到他的照片,但没有其名字。

法庭过后安排4女1男移民局官员上庭,但王德群无法认出5人当中,是否有当时为他办理护照的官员。

王德群回应主控官说,他因持有以“尤祖明”为名的大马护照于8 月在槟城机场被捕,目前监禁在爪夷监狱,刑期3个月,将在11月13日届满。

新闻背景:6被告控32罪

国民登记局官员及另5人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报生纸及护照给外籍人士,共被控32项控状。

其中34岁官员莫哈末法依祖,在11项条文下被控,他的控状包括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2项控状,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的4项控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5项控状。

4名被告则在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及刑事法典466条文(与109条文同读)下被控,拿督黎振华(56岁)被控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及叶清华(44岁)4项控状。

另外一名被告法依扎陈(66岁)则是在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下,控2项控状。(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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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需多方审查 绝不因不谙国语拒申请

(布城24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鲁斯林今日说,该局官员绝不可以因为客户不懂国语,而拒绝有关人士的任何申请。

不过他说,官员在执行任务时,将进行抽查从多方面来确认申请,然而,审查需要专业、谨慎地完成。

他强调,移民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经常提醒所有官员根据该局的标准作业程序礼待客户。

鲁斯林今日针对媒体于本月22日报道,指一名男子因不懂国语在槟城的城市转型中心无法为母亲更新护照事件,发文告作出回应。

鲁斯林也说,有关客户已完成更新护照及于本月22日,在该城市转型中心领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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