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
女司机无罪释放

在电梯内,沈可婷(中)被记者询问是否有话想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在旁回应:不予置评。

(新山28日讯)轰动一时的“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今日下判,法庭裁定女司机无罪释放。

24岁的女司机沈可婷于今早近9时,在一名亲友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推事庭聆听判决,神情淡定。



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沈可婷在事发时有系上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使用手机,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视野受大树阻扰,以及脚车骑士没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等理由,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归还驾照保释金

西蒂哈嘉说,她是根据46名证人供证及214个物证,而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证据,我尝试问自己是否应将被告定罪,我的答案是‘不’,所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沈可婷闻判后步出法庭,记者试图询问她是否有话要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则回应不愿置评。



沈可婷是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约3时20分,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慕迪亚回教墓地旁的路段,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的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至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过2万令吉。

沈可婷面控时,针对上述控状表明不认罪。

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这宗案件两年前发生,当时多名少年在道路上骑蚊型脚车,被沈可婷驾驶的轿车撞上。(档案照)

没穿反光外套戴头盔骑士危险改装为飙车

西蒂哈嘉指出,根据调查小组到事发现场验证后的描述,指事发路段是小斜坡,虽有路灯照明,但路旁有大树遮挡,限制了驾驶者的视野。

她续说,当时蚊型脚车队聚集在左侧,准备在车道上比赛飙脚车,而脚车骑士早前也将脚车进行危险改装,不仅拆下煞车器,还将手把调低至与座位同样的高度,同时没有为自己配戴安全设备,例如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

“加上事发时间在凌晨3时许,驾驶者无法预测前方会有脚车骑士行驶在道路上。”

西蒂哈嘉说,蚊型脚车横行是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警方必须向违例骑士采取对付行动,包括充公脚车。

她希望警方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

“同时也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充公那些蚊型脚车。”

她说,蚊型脚车在事发地点出没,是许多经常使用该道路的驾驶者都知道的,而且也提出了投诉。不过很少使用该路段的驾驶者并不知道。

西蒂哈嘉也借此提醒所有父母,若疏于照顾孩子,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3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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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警方检举飙车活动 18岁青年撞警车重伤死

(马六甲11日讯)警方于昨日开斋节首日凌晨检举飙车活动时,一名18岁青年连人带摩托车撞向警车,抢救不果,于今日凌晨去世。

死者是莫哈末凯鲁(家私厂员工),他是于周三凌晨因腿部及身体严重受伤而被送往马六甲医院紧急治疗,于今日凌晨12时37分逝世。

甲州总警长拿督威拉再诺今日发文告证实这起事件。

他说,甲州警方是在接获公众投报非法飙车活动扰民而到亚罗牙也榴梿洞葛江沙吉双路进行取缔行动,并在抵达现场时警车发出警鸣和警示灯。

他披露,当时警方欲右转至江沙时,现场的骑士马上逃离 ,其中一名骑士疑闪避不及撞上警车,重伤被送入紧急室抢救。

他说,此意外是发生在周三凌晨2时56分,该名骑着摩托车的青年,是撞上警方的一辆四驱车。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 条文下调查此案。

他承诺警方将保持透明及专业调查此案,知情者可与警方联系(06-556 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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