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儿欠3760万税案
税收局申请简易判决

纳兹福丁

(吉隆坡24日讯)内陆税收局向法庭申请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儿子拿督纳兹福丁3760万令吉所得税欠款案作出简易判决,即在无需传召证人供证的情况下直接判决。

纳兹福丁的代表律师魏永康(译音)在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对记者这么说。出席者包括代表税收局的高级联邦律师阿胡米达拉。



魏永康说,税收局昨天入禀上述申请,不过尚未提交给其当事人。

辩方申请暂缓审讯

税收局是在2012年法庭条例第14条文下,入禀上述申请。

魏永康说,他们已入禀申请要求暂缓法庭审讯,以等待针对税收局估税提出上诉的结果。

“我们已于4月11日,针对当事人所需缴付的额外欠税入禀上诉,本月25日将过堂。”



他指出,阿末再迪择订11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

大马政府通过税收局,于7月24日入禀高庭起诉纳兹夫丁。

政府指纳兹夫丁仍拖欠2011至2017年估税年的所得税,税收局已于今年3月18日,向他发出志期3月15日的通知书。

政府指出,由于纳兹夫丁没有按照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在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缴付欠税,因此所需缴付的所得税增加10%。

政府说,如果辩方仍无法缴付欠税和上述额外10%欠税,在上述条文下,他的欠税将再增加5%,因此纳兹夫丁目前尚未缴付的欠税,以及因拖欠而所需缴付的额外税务,共达3764万4810令吉73仙。

除了上述3764万4810令吉73仙,政府也要求辩方缴付这笔欠税的5%年利息,堂费和法庭认为适合的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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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依:致函数部长证实没下文 “政府藏特赦令附录”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直指政府把特赦令附录“藏起来”,以致纳吉无法居家服刑。

他说,虽然他之前多次写信给多名政府部长,包括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要求他们证实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但至今依然毫无回音。

“你不能把它(特赦令附录)‘藏起来’,这是国家元首的谕旨。”

沙菲依今天在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完成审理纳吉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后,在法庭外这么说。

纳吉称获刑期减半

法官若发出准令,就会择定另一个日期来聆听口头陈词。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而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行的方式完成剩余的6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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