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回顾“社会契约”——回应再纳吉林/谢诗坚博士

在今年10月6日举行的“马来人尊严大会”中出现偏激的言论,又再次成为批判和谴责的对象。曾在大学任教的首位演讲人是再纳吉林,他以大会执行秘书的身分抛出爆炸性且带有警告性的讲话。他说:“‘社会契约’是国家的基础,在过去允许非马来人获得公民权,但他们(指非马来人)经常违反我们施予的善意和恩赐,有意贬低这个契约。我们要提醒,在可兰经里有经文允许我们吊销合约。”

他进一步说,如今受到挑战的包括回教在联邦宗教中的地位,还有马来王室的地位。



“社会契约”只是一厢情愿?

对此,我们不解和感到诧异的是,为何在此时此刻又再抛出所谓的“社会契约”?它究竟存不存在?或只是一厢情愿的想象?

根据西方世界所公认的,卢梭(Rousseau;1712-1778)是18世纪最伟大的法国哲学家之一,他也是《社会契约论》的作者,他主张“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的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由此可知,社会契约是因为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国家而必有的先决条件,主要指个人和集体及政府之间的关系。



反观马来西亚,从一开始就没有订立过“社会契约”这码事,完全是由殖民地宗主国操控的。例如在战后(1945年),英军重临马来亚被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必由人民同意,而是自我决定的“约定俗成”。

更严重的是,英国在战后的1946年就匆匆提出“马来亚联邦”的宪政,且是在英国下议院通过的;在这之前,英国高官已分别向9个州的统治者发出喻令,要他们在文件上签字同意成立“马来亚联邦”;可是,当年的左翼阵线,包括马共、马来国民党及马来亚民主党对此议不表兴趣,咸认是延长英国统治的另一个新花招。

讵料这个宪政在拿督翁领导下号召41个马来团体大集会,公开反对“马来亚联邦”,结果,英政府取消此宪制,转而与巫统谈判而组成新的宪政。在没有华印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英政府在1948年宣布成立“马来亚联合邦”。即使在1947年由陈祯禄领导的AMCJA及由马来国民党主导的PUTERA率领人民举行大罢市,抗议“马来亚联合邦协定”不公平和对华印人不利,也对公民权的申请作了新的限制,英国不但完全拒绝,也否认左翼团体提出的“人民宪章”。

换句话说,单独由英方与巫统达成的“马来亚联合邦协定”被全面实施了。其中有几个重点:

1)在马来文称呼上的书写为Persekutuan Tanah Melayu(马来土地联合邦),理由是“Malayan”马来亚人是英文字,马来文没有这个字,只好用Melayu来诠释。

2)在协定中有给马来人下定义,即回教徒、讲马来方言和依马来习俗生活者;却没有给Malayan下定义。

3)按照1946年的“马来亚联邦”法案,约有83%的华裔和75%的印裔可获得公民权,但在“协定”底下,只有一半的华人(华人共有230万人)获得公民权。

4)马来人被赋予“特别地位”,意指受到扶助。这一点倒未引发华印人的反对,而是对英方的排华和反共政策感到反感。马共也在1948年被宣布为非法组织,此后有逾2万名华人被遣送回中国。所有这一些,都未有“社会契约”这码事,华人代表也未参与其中。

强把“影子”当成真人

令人费解的是,在1956年马来亚独立前夕,由刘伯群代表千多个华团起草的备忘录“拜托”陈东海交给英殖民大臣,但陈东海将之束之高阁,后来竟说“忘记了”。因此,哪有华人的声音在英国被重视?在1957年独立后,尚有30万华人申请公民权无下文。

正因为这样,1958年林苍祐医生当选马华总会长后提出要获得合理的代表权,结果,马华因分裂而失败;1959年的大选则以林苍祐的退场作为一个时代的终结。从此,马华无法在巫统面前“平起平坐”。

就不知道为何首相署前副部长拿督阿都拉阿末(这位在敦拉萨当政时是左翼的红人,在胡申翁当政后,被内政部长加沙里逮捕,罪名是与苏共有往来,后来被释放而成为《新海峡时报》总编辑)在1986年马哈迪医生当政时,他竟在新加坡发表惊人的演讲,他说:“马来人支配的政治体系是出于独立之前极神圣的社会契约,马来人的特殊地位是不能被废止的。

“1969年的5月暴动(513悲剧)就是挑战这个体系的后果。之后提出的新经济政策就是为了兑现1957年契约所承担的许诺。”

这段话说明巫统内的当权者已从马来主权延伸到“社会契约”,目的就是不要华印人挑战它,可是在没有华人参与的1948年协定和1957年独立前华人参与的代表性,则所谓的“社会契约”存在性就值得质疑了。只能说是某些人强把“影子”当成真人来震慑另外族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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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雪州苏丹劝全民 勿忘建国初衷

(八打灵再也12日讯)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劝诫全民不要忘记建国初衷,在争取独立的建国之初,各族政治领袖基于各种不同角度的考量,达成了一项社会契约协议,以维护全国各族的地位、公民权和权益。

面对国内纷扰的政治恶斗,以及各种极端政治言论侵蚀向来的族群团结与和谐,殿下今日通过雪州王室办公室脸书专页发贴文。

殿下提醒政治人物,不要忘了他们的治国与治州权力,乃是始于英殖民时期和国父东姑阿都拉曼时期制定的议会民主君主立宪制,即他们手中掌握的大权,为来自马来统治者下放给首相及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的制度。

“无论是联邦政府及州政府,乃至政治领袖们,必须了解到他们手中获得的权力,一切乃源自于马来统治者,之后才委托予以内阁为治政的联邦政府、以及以州行政议会为治州的州政府,所以必须以完全公正和负责任的立场为国为民。”

殿下强调,以上内容全都在联邦宪法和成立马来西亚各州政府的法律条约中有明确阐明。

殿下敦促所有政治领袖,尤其是资深领袖不要再继续分裂人民。反之,殿下劝谕这些政治领袖必须设法加强各族和各宗教人民之间的团结精神,以维护国家和谐。

“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故乡,我们必须保护它的繁荣和主权,因此应该好好照顾我们的国家。”

沙拉夫丁殿下在今日发出声明中强调,马来统治者和统治者会议扮演了维护马来人和回教徒权益的角色,同时也背负起保障其他族群权益和安全的责任。

“国人和政治领袖都无需担心保护各自种族和信仰的权利,因为马来西亚的法律,尤其是联邦宪法已保障了马来西亚各宗教和种族的权益。”

殿下说,马来统治者的角色在于维护和保障在联邦宪法中所规定的所有权利。

此外,殿下也促请警方应采取更积极的行动,调查凡挑起敏感的宗教、种族和皇室课题的单位,以起着一定的警示和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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