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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件审讯】1MDB拖延提供总审计署文件
沙鲁不认同无关纳吉

沙鲁阿兹拉准备出庭接受辩方律师盘问。

(吉隆坡1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不认同辩方主张,1MDB在提供总审计署文件一事上有所拖延,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无关。

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续审,控方第9名证人沙鲁于今日继续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盘问。



沙菲依今日在庭上向沙鲁展示总审计署曾于2010年10月5日,致函给沙鲁,内容针对1MDB曾发出的一信,反映如果总审计署审计该公司,不能复印公司向该署出示的所有文件,并指机密文件需先获公司董事局同意才能公开。

沙菲依盘问证人,他是否意识1MDB的上述信件内容,反映该公司在提供文件给总审计署时有所拖延,获沙鲁回应说:“是的。”

至于1MDB在提供总审计署文件一事上有所拖延,与纳吉无关的说法,沙鲁回应说:“不同意。”

刘特佐传达1MDB股东指示

沙鲁解释,根据1MDB此前发出的信,总审计署进行的精明审核应仅限至2009年7月,刘特佐也曾告知他要非常谨慎,以防资料外泄。



沙菲依主张,刘特佐当1MDB犹如其“爷爷的公司”,向沙鲁下达指示,而后者盲目跟随其指示。

沙鲁回应说,刘特佐是传达1MDB股东的指示,而1MDB是遵循股东的指示行事,但也坦言这是在没有与股东会面和确认下所遵循的指示。

沙鲁供称,刘氏当时是1MDB股东的代表,但非股东。

根据沙鲁的书面证词,时任财长纳吉的权力是来自1MDB公司章程中阐明的3个角色,即首相、财政部长及1MDB顾问局主席,而根据公司章程第6条文,财长担任的角色是1MDB的唯一股东。

免遭用来对付纳吉
刘特佐促小心资料外泄

沙鲁阿兹拉指出,刘特佐告知他,必须极度谨慎处理涉及1MDB决策过程的资料,以免有关资料遭用来对付纳吉。

他说,但当时他并没有出现紧张感。

另外,沙鲁透露,他与纳吉的传送讯息频率为一年一次;他会在纳吉生日或大选前向纳吉发送讯息,献上祝福。

“我虽可与纳吉传短讯,但我无法随意就我认为确实的事宜(向纳吉)传送讯息。”

拒置评沙菲依多项主张

沙菲依在审讯结束前,向沙鲁抛出多项主张,惟沙鲁皆一律以“不予置评”回应。

这些主张包括:时任首相不曾是妨碍对1MDB进行审计和精明审核的人、纳吉无意要妨碍对1MDB进行审计和精明审核、唯一可见的利益相关者是刘特佐和1MDB的一些人串联,以确保总审计司不审计1MDB于2009年7月31日的之后账目、他们之所以不要总审计司介入是因这将揭开刘特佐和1MDB在发行IMTN时的欺诈行为和不当管理、同时也会揭开1MDB资金有7亿美元被非法转入属刘特佐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但当沙菲依向沙鲁主张,指早在那时候证人就和刘特佐为同谋时,沙鲁以:“我不同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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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退休法官吁统治者会议 调查扎希宣誓书内容

(八打灵再也23日讯)随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法庭提出居家服刑申请,一名退休法官呼吁统治者会议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提交的宣誓书内容展开调查。

上诉庭前法官哈密向“自由今日大马”说,现任副首相指控本身政府隐瞒国家元首谕令的情况,在世界政治史上肯定是第一次。

他表示,宣誓书的内容“可能破坏法治”。

“鉴于宣誓书现已公开,统治者会议应该予以重视,并指示对其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查。”

他说,此类调查可独立于正在进行的法庭诉讼程序,以及不会成为干涉法庭审理程序。

无论如何,哈密表示,法庭判决并不是解决当前难题的可行选择,因为包括所有上诉在内的司法程序,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

“最重要的是统治者立即采取果断行动,确保宣誓书相关指控的真实性。”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38条文为统治者提供了处理敏感问题的解决方案,即统治者拥有宽赦、缓刑或减刑的绝对权力。

本月9日,阿末扎希以巫统主席身分签署一份宣誓书,力证特赦委员会的附加谕词中有提出准许纳吉居家服刑,以支持纳吉针对此事提出司法复核。

据传,该附加谕词是由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所发。

阿末扎希提及,这份受到质疑的文件是由雪兰莪巫统前财政东姑扎夫鲁于1月30日,在他位于绿野山庄附近的家中向他出示的。

对于阿末扎希的宣誓书,哈密说:“统治者必须询问是否发布了这样的命令,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政府没有执行该命令?

“在我看来,除非政府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解释,否则不执行该命令,从表面而言,就等于政府官员违反了就职的誓言。

“行政部门所有官员都宣誓维护、保护和捍卫联邦宪法。宪法赋予统治者根据其绝对酌情权,给予宽赦和减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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