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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名嘴爆淫媒花名册外流
电视一姐陪睡要价4万

陈挥文直播谈娱乐圈卖淫事件。
陈挥文直播谈娱乐圈卖淫事件。

(台北10日讯)台湾资深媒体人陈挥文在直播节目中谈应召站秘辛时,惊爆某知名女星成名前曾下海接客,没想到周三又抖出演艺圈卖淫内幕,某淫媒被逮后让花名册曝了光,名单惊见电视剧黄金时段的女主角,而且睡一次要价台币30万(约4万令吉)。

陈挥文表示当时该淫媒被逮后,也让这本花名册曝了光,更招认花名册上的名单不是捏造的,至于名单中被点名的“一姐”,走红的程度是众所皆知,目前还活跃于演艺圈,虽然当时一晚要价30万,但在淫媒层层剥削下,至少要被抽成10万元(约1.3万令吉),但若不想被抽成而不和淫媒合作,则将会没有安全的客源。



最后陈挥文依然强调,讲这些并非是要让大家猜测卖淫过女星是谁,只是把过去经验拿出来分享,也奉劝不要有这种念头,因为真的太不值得了。

视频来源:陈挥文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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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当淫媒被捕潜逃
泰通缉犯控贩卖人口

被告遭押上庭时神色自如,没有逃避摄影镜头。

(亚罗士打19日讯)非法充当淫媒让4名泰籍女子在按摩院提供性服务,逃亡约1年半后最终在马泰边境落网的本地泰籍通缉犯,今天被控上米都地庭面对4项涉嫌贩卖人口的控状。

被告艾威依凯(50岁)否认有罪,地庭法官阿兹曼开出3项条件,即缴交3万令吉保释金、交出国际护照由法庭保管及每月定时向警局报到,被告才可获保释候审。



被告同时面对4项控状,于2017年2月26日下午约4时30分在本同县甘榜乌玛巴雅末依顺一间无门牌住屋,贩卖4名年龄35岁至47岁的泰籍女子,而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走私移民法令第12条文,若罪成最高刑罚是15年监禁及罚款。

主控官依丽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被告每项控状保释金2万令吉,原因是被告逃亡1年5个月期间,频密往返马泰边境,直到本月7日入境时,在黑木山边境关卡被逮捕。

她说,警方人员多次登门被告位于巴雅默依顺的住家,都无法找到对方。

被告求情说,他是一名胶工,与妻子离异育有3名孩子,希望法庭可把4项控状的保释金减低至3万令吉。

法官:没收护照



泰国人会想念你!

法官在批准保释金时,抛出笑弹说“没收国际护照后,那边(泰国)的人会想念你!”被告一脸腼腆,严肃的法庭一时引来笑声。

被告逃避法官的眼光,回答法官经常往泰境“走走”,每次花完口袋一 两百令吉就回家,并无其他目的。

法官认为被告言词存有疑惑,一度训斥被告须如实回答,并说:“我是法官,你要对着我说话啊!”,被告则露出尴尬及不自然的神色。

在法庭上幽默的“演绎”了一段法官与被告之间有趣的对白后,法官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案展8月15日过堂。

根据案情,警方于去年2月26日突袭被告在村内经营的按摩院,救出4名被推入火坑卖淫的泰国女子,被告闻风潜逃,一年又5个月后在黑木山边境关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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