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人资部有意修法
私人界产假或增至98天

(吉隆坡6日讯)人力资源部有意寻求修改雇佣法令,将私人企业的产假从60天增加到98天,或相当于14周,并实行3天的陪产假。



《星报》引述人力资源部消息指出,若产假从60天增至98天,所增加的额外38天假期中,雇主将承担19天的产假津贴,其余19天是无薪假期。

不能解雇怀孕雇员

消息指当局也建议雇主不能解雇怀孕的雇员,除非雇主可以证明不是因女雇员怀孕而解雇对方。

政府部门的女雇员如今享有90天产假,政府目前则是鼓励私人企业同样给予90天产假。

另外,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为父者可享受7天有薪陪产假,私人企业目前则没有法律义务提供陪产假。



报道指早在6月份就有报告建议通过法令,为私人企业提供3天的陪产假。

报道提到,拟议的雇佣法令修正案必须先获得内阁批准,然后再提交国会。

“人力资源部可能会修改该提案,建议90天而不是98天的产假,以便与政府部门的水平保持一致,符合希盟竞选宣言。”

希盟的《希望之书》曾列出确保提高妇女利益的国民经济体系之承诺,包括把产假定为90天。

山苏丁:雇主担忧影响经商成本。

雇联:若延长产假
政府应承担额外费用

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山苏丁说,若延长员工产假的费用是由政府或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则雇主愿意接受额外的产假。

《星报》报道,他指当政府首次建议将私人企业的产假增加到90天或98天时,雇主主要担忧之一是经商成本的影响。

“鉴于经济形势疲弱,雇主几乎无法承担额外费用,我们特别关注这点。”

目前,雇主支付雇员60天的产假成本。

山苏丁也说,虽然较大的公司可能有能力支付更多的产假成本,但较小型的公司则是另一回事。

他指小型企业难以负担更多的产假天数。他估计目前约有65万家公司的员工人数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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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不给98天产假福利 人资部:28雇主被警告

(吉隆坡22日讯)截至今年10月31日,人力资源部接获44宗有关98天产假的投诉,当中28宗得到证实,而雇主给予警告后,已采取纠正行动。

人资部副部长慕斯达化尤努斯说,剩余的16宗投诉是毫无根据。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询问关于有多少雇主违反自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98天产假时,这么回应。

“对于有充分依据的投诉个案,涉及的雇主已给予警告并采取纠正措施。所有投诉个案已通过遵守98天产假而获得解决。”

据2023年1月1日生效的1955年雇用法令修正案,当中第37(1)(d)(ii)条文,是依据国际劳工组织2000年生育保护公约规定的98天产假。

任何违反的雇主若被劝告后仍没有采取纠正行动,那么当局将会开档展开提控行动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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