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贪污欺诈
财政部前官员不认罪

(吉隆坡1日讯)一名在财政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任职的前官员于去年在香港出售政府产业涉嫌贪污与欺诈行为,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贪污及2项欺诈交替控状。

被告为39岁的罗哈雅,她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后,法官阿兹曼批准她以3万令吉担保外出候审,同时也谕令她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



罗哈雅面对的3项贪污控状是分别指她在去年11月25日 、12月 14日及12月26日 ,协助 Allied Vantage 集团代表莫哈末旺尤索夫获得承标购买大马政府在香港的产业时,3次索取300万令吉、5万令吉及3000令吉的贿赂,抵触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 (a)(B)条文。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贿赂款项的5倍。

另外2项交替控状是分别指她在去年12月14日及12月26日,在莫哈末旺尤索夫获得承标购买香港的产业时,不诚实的欺诈5万令吉及3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

在此条文被判罪成,监禁不少于1年和不超过10年及鞭打或一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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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转综合账户年限减至10年 未认领款项修正案通过

(吉隆坡3日讯)国会上议院今日通过了2024年无人认领款项(修订)法案。

这项法案由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提呈后,经过9名上议院辩论后获得一致通过。修正案涉及1965年无人认领款项法令(第370法令)第1至12条文。

其中,第10条文的修订主要是将转移到综合收入账户的未认领款项年限从15年缩短至10年。

“拟议的修正案旨在允许无人认领的款项,在存入到综合信托账户之日起至10年后,转移到综合收入账户。”

她解释说,虽然无人认领的款项被转入到综合收入账户,未认领款项者仍然可以申请索回款项。

“若这项法案获得通过,在实施初期,转入综合收入账户的未认领款项金额将达到19亿8000万令吉。”

林慧英提及,有关法案仅允许未领取款项的合法所有者获得其信息的访问权限。

“无人认领款项系统已纳入到首席保安官办公室(CGSO)和数字部创建的安全功能,以防止信息泄露并保护用户数据的机密性。”

货币服务业去年处理740亿交易

另一方面,林慧英表示,货币服务业(MSB)去年共处理了740亿令吉的交易。

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259家持牌货币服务业务公司,通过2900多个持牌场所和代理提供兑换、交付和批发货币服务。

林慧英今日在上议院结束有关2024年货币服务商业法案(修正案)的辩论是这么指出。

上议院今天以多数赞成票通过了这项法案,其中包括14项条款。该修正案旨在进一步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以确保国行可采取更有效的执法行动,打击无牌货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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