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文告无需报警”
7团体指责隆雪华堂
(吉隆坡30日讯)7个团体指责隆雪华堂日前报警因应“9·29大马撑港反极权集会”一事,已经逾越公民社会的容忍底线,对此表达严正抗议。
这些团体发文告说,这项集会乃民间团体自发响应“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反送中运动),原订在隆雪华堂门外空地举行的活动,并非隆雪华堂号召或主办,也不在隆雪华堂范围内进行。
这7个团体是群议社(Agora Society)、中国维权大马后援会(马中维权) 、当今峇南(Baramkini) 、博大前进阵线(GMMUPM) 、国大学生团结阵线(SUFUKM)、马大新青年(UMANY)和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它们说,如果隆雪华堂怕被误认为主办单位,只要简短文告说明即可,完全无报警备案的必要;如果隆雪华堂担忧交通秩序受阻,关切租户访客人身安全,大可组织纠察,跨出大门现场协调监查,重则关起闸门自保,以策安全。
指损害集会自由权利
“主办者受到施压后,集会虽未取消,但被迫更改在远离隆雪华堂的地方举行,这已是对集会自由权利的斫害。”
它们吁请隆雪华堂董事会认真检讨此事,虚心接受各界公评,尽速对此公开说明原委;否则,日后不应再高举道德高地,侈言举凡与民主人权、宪赋权利有关的议题,终究只是律人而非律己。
不满赵明福命案列“NFA” 隆雪华堂促政府交代
(八打灵再也24日讯)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对总检察署将赵明福命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表达强烈不满,批评此举不仅对赵家构成沉重打击,也严重动摇了人民对司法系统独立性与透明度的信任。
该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总检察署在重新调查后,未通过正式管道通知赵家或代表律师有关“NFA”决定,反而透过警方间接转达,程序不透明,态度冷漠,令人难以接受。
“赵家人已等待了16年,这项决定无异于再度将他们拒于正义大门之外。”
文告也点名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他在2024年曾亲口承诺,案件将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方向重新调查。然而,警方最终仅依据第342条文(非法禁锢)展开调查,最终草率结案,政府承诺形同落空。
未依谋杀角度调查
民权委员会强调,赵家至今未获任何完整说明,也无任何交代,令人深感遗憾。
该会同时引用2014年上诉庭的判决指出,赵明福是因一名或多名身分不明人士的非法行为导致死亡。
然而,当局却未根据谋杀或误杀方向深入调查,令人质疑是否在否定该裁决的正当性。
“我们也担忧,此次NFA决定是否与高庭去年下达的6个月内结案期限有关,若总检察署与警方仓促结案,目的仅为规避藐视法庭的法律责任,这不仅是对赵家的不公,更是对整个司法制度的羞辱。”
民权委员会强调,赵明福之死不只是赵家的事,更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的事。
“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在威胁着所有地方的正义。人民不能、也不会接受这起案件就此不了了之。”
该会呼吁总检察署立即公开NFA决定的具体理由,并促请首相安华亲自交代政府立场,兑现所作承诺,确保赵明福命案获得应有的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