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慕沙阿曼涉嫌贪污案
高庭下月18案件管理

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

(吉隆坡25日讯)吉隆坡高庭择订下月18日,为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被控在沙巴伐木合约涉嫌贪污和洗黑钱案进行案件管理。

主控官拿汀诺素海达在高庭副主簿官凯特琳于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对记者这么说。



“接下来的案件管理将由高庭法官柯林进行。”

68岁的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是郑清丰。慕沙阿曼被控时任沙巴州政府代理人,即沙巴首长兼沙巴信托基金会董事局主席,收受8家伐木特许经营公司拥有人的贿赂,涉及总额达6330万美元,他否认有罪。

面对16项洗黑钱罪

他被控在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在香港和新加坡8家金融机构犯下上述罪行。

他在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文(代理人行贿或收受贿赂罪行)下被控,可在第16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罚款为受贿金额的至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此外,他也面对16项洗黑钱控罪,涉及金额逾3780万美元及250万新元,但他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慕沙阿曼被控间接涉及洗钱交易,在2006年6月21日指示67岁的巴纳斯在新加坡瑞银银行,以理查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收受非法活动资金。

针对第一项控状,慕沙阿曼也面对一项替代控状,即在上述日期指示巴纳斯,以理查的名义在新加坡瑞银银行开户头,作为掩护他间接接受非法资金一事。 至于第2至第15项控状,慕沙阿曼被控在2006年6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通过巴纳斯的香港瑞银银行账户,多次从不同个人及公司收取非法资金。 

最后一项控状指控慕沙阿曼涉及洗黑钱,在上述期间指示巴纳斯将理查银行户头名下所有资产和未来收到的资金,转移到慕沙阿曼瑞士苏黎世瑞银银行的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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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海隧案】不满辩方律师拖沓 法官:勿再提相同问题

(吉隆坡2日讯)承审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面对海底隧道贪污案件的地庭法官,今日提醒辩方律师不要一再向关键证人提出相同的问题。

法官阿祖拉指雷尔和海占奥马律师只是以结构不同的句子来向证人提出同样的问题。

法官说,她知道本案案情,不过如果律师继续拖下去,她会失去焦点。

“我们还有几个部分需要完成,我不晓得还需要多少时间来完成(盘问证人拿督扎鲁阿末)。”

就此,海占奥马为辩方的提问方式向法官道歉。

扎鲁阿末也是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CZCSB)董事。

较早时,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向扎鲁阿末提出关于一笔于2017年支付给扎鲁阿末商业伙伴卡纳拉惹的200万令吉的源头问题。

根据海占奥马,扎鲁阿末于2018年给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口供,跟他在法庭上的供词有很大的出入。

“扎鲁阿末告诉反贪会,他向另一名证人借了200万令吉来支付卡纳拉惹,不过在法庭上却又说这笔钱是卖地所得。”

然而,扎鲁阿末不认同两者有出入。

海占奥马也指扎鲁阿末的公司为此也向马来亚银行借钱。

针对辩方律师向证人提出的这个问题,阿祖拉认为辩方可以在控方结案后的陈词阶段提出。

雷尔问扎鲁阿末是否在2018年针对有关事件向反贪会撒谎,并指证人没有讲真。

扎鲁阿末说“你指我说谎,我不同意你这么说。”

本案主控官马哈迪副检察司关于扎鲁阿末给反贪会口供这方面的问题,其实已经提过了。

阿祖拉于是要雷尔提出其他问题,并说与扎鲁阿末争辩他的口供是“没意义”的。

“你如果继续在问下去(证人)。你是不会得到你所要的答案。

本案定在星期四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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