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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学生校外活动须教局批准
华团未来办活动或更难

凡活动需要学校派学生参与,都必须向教育局提呈申请。

(哥打峇鲁26日讯)教育部严格执行,凡活动需要学校派学生参与,都必须向教育局提呈申请,未来华团及华教组织举办的活动,可能会造成麻烦。

吉兰丹中正校友会将于10月4日(星期五)在中正学校体育馆举办全丹舞蹈观摩会。为此,该会早前也致函向教育局提呈申请,要求州内各华小派出学生参与有关观摩会。



教育局在回函时,表示不阻止上述活动的举办,惟却要求主办单位与县教育局官员或涉及的学校校长磋商,以确保遵守12项条件。

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主席黄博谆说,实际上,上述指令原本就有,只是并不明确,而且条件也不多。

不过,在上周,吉兰丹州教育局却向各校做出详细汇报,就列出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条件。

黄博谆

指令全国各州都一样

他表示,该会将于明日(27日)上午11时,在哥打峇鲁中华华小爱心轩举办“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注册课题”暨“爪夷文事宜”解说会,届时,余秀玲督学将稍微讲解上述指令。



他说,上述指令其实是全国各州都一样的,无论中学或小学都要遵守,不过,吉兰丹州可能是过度执行了。

黄保俊

黄保俊:之前仅口头指示

吉兰丹中正学校董事长拿督黄保俊受询时说,这之前,教育局只是口头指示,并没有发出正式函件,不过现在却是要求主办单位严格遵守教育局列出的所有条件。

他说,华教与华校息息相关,凡是学校的活动,华教与华团组织都很热心地给予协助,就如林连玉基金吉兰丹联委会两年一次举办的“华教行”活动,也旨在为华校筹募基金。

他说,众所周知,华校向来面对经费不足的问题,华教与华校组织向来会热心协助。因此,若所有大型或小型活动,只要是需要学校派学生参与的,都必须向教育局提呈申请,可能会很麻烦。

他表示,他将联同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主席黄博谆磋商,并向教育局反映问题,希望教育局可简化申请条件。

他认为,凡是在州内举办的活动,其实都没有必要进行如此繁杂的申请,更何况,许多活动都是对学生有利而无害的。

就如吉兰丹中正校友会举办的全丹舞蹈观摩会,舞蹈其实有利于学生的脑部发展。

教育局的批准信,要求主办单位遵守12项条件。

主办单位须遵守12条件

1. 需获县教育局官员或涉及学校的校长同意。

2. 主办方有责任照顾参与活动的学生安全与福利。

3. 必须获得参与活动的学生之父母或监护人的签署同意。

4. 需付费予学生的活动,必须根据主办方与校方达成的协议。

5. 批准信不得用于向外界征求赞助及捐款。

6. 主办方或校方不得强迫学生或教职员参与活动。

7. 主办方必须承担活动的所有开支,包括交通及膳食费。

8. 参与活动的学生必须由学校教师陪同出席。

9. 需确保不影响学生或教师的上课及教学。

10. 为学生提供安全措施及购买保险。

11. 不会对教育部、州及县教育局、学校、教师及学生带来财务影响。

12. 若主办方无法遵守或违反以上条件,吉兰丹教育局有权取消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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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拓视野缩文化差异 回教堂之旅效果正面

(芙蓉2日讯)森美兰华团联合会青年团和森美兰马来西亚华人回教徒协会联办的回教堂之旅活动,成为了一次意义深远的种族及宗教文化交流盛会。

有关活动是在达城回教堂举行,森华联青年团率团约30人拜访达城回教堂及亲身了解斋戒月的含义及回教徒的祈祷方式,旨在促进种族及宗教和谐。

活动结束前,回教徒和非回教徒共享的开斋大餐所带来的正面效果尤为显著,成为构建合作、团结和沟通的桥梁,加强社会联系,并缩小文化差异。

筹委主席颜江松表示,此次回教堂之旅主要是为了让民众亲身经历不同的体验,开拓视野,能够对日常生活里熟悉但又陌生的领域或范畴,有较全面的理解。

欣赏彼此宗教

“我国各族人民除了生活在一起,也能欣赏彼此的宗教。正如非回教徒和回教徒在共享开斋餐会时,共同品尝美味的马来西亚传统美食,拉近了不同文化之间的距离,也得以有机会欣赏作为马来西亚十大最迷人的清真寺之一,达城清真寺。”

森美兰马来西亚华人回教徒协会主席李雪峰表示,许多参与者是首在回教堂参加开斋餐会,很荣幸能够看见回教徒和非回教徒共同庆祝此节日,了解彼此的文化和宗教习俗。

“我常被提问,‘华人可以进回教堂吗?’,这个问题令我感到难过。在未来,我会致力排除非回教徒对回教徒和回教堂的误解,也希望能够打破既定印象,让大家融洽的生活在一起。”

森华联青年团署理丘润财表示,此次活动不仅为参与者带来宗教和文化启发,也为促进不同族群间的理解与和谐带来积极贡献。

欲了解森华联青年团的更多活动,可浏览森华联青年团脸书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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