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酒精与非酒精饮料同放
3商店罚1.7万

执法人员到售卖酒精饮料的商店,展开突击检查。

(槟城23日讯)将酒精与非酒精饮料摆在一起,以及酒精饮料没有卫生部规定标签等,3名业者共被卫生局罚款1万7500令吉。

槟州卫生局是于今日突击检查售卖酒精饮料的商店,除了开出罚单,也充公多罐未贴有标签的走私酒精饮料。



在东北县展开的突击行动,由槟州卫生局行动组主任瓦兹率领的执法队伍,在上午时分共检查3间商店。

瓦兹展示两个没有卫生部规定标签,也没有关税局贴纸的酒精饮料。

当中,有两家商店的酒精饮料因与非酒精饮料摆放在一起,执法人员依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5)条文开出罚单。有关条文阐明,酒精饮料不能与其它食物放在一起。

瓦兹说,将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摆放在同一个架子上,可能引起回教徒的混淆。

酒精饮料未贴标签

他说,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必须分开摆放,或者在这两种饮料之间置放间隔板隔开。



卫生局在另一家商店时,发现该店售卖的两种酒精饮料未贴有卫生部规定的“饮酒危害健康”标签,有关酒精饮料也未列出产地及成分等。

瓦兹说,执法人员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第(5a)(b)及11(1)(j),充公相关酒精饮料,共34罐。

有关酒精饮料,也未有关税局的贴纸,因此相信是走私进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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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网传快餐店“不洁”被令关闭2周 卫生局澄清:卫生不达标

(新山28日讯)柔佛州的一家连锁品牌玛利朗(Marrybrown)快餐店分行,基于卫生不达标,店内员工也未参与食品处理课程,因此遭卫生局勒令关闭14天。

近日来,网络流传有关柔佛州至达城一家快餐连锁店玛利朗分行因“不洁”(tak suci)问题,而被卫生局勒令关闭14天,引起网民热议,纷纷好奇究竟是什么“不洁”,才会令该店面对被勒令暂时关闭的命运。

根据在社媒上流传的一张照片,该快餐店分行是在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即食肆“不洁”(tak suci),而遭勒令关闭14天,直至3月7日。

对此,柔佛州卫生局主任莫达发文告回应时指出,新山县卫生局执法人员是于上周四(22日)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店的清洁卫生情况不理想,既肮脏又凌乱,而且店内的大多数员工都无法出示参加过清洁及安全食品处理课程的证据。

“当局已勒令该快餐店管理层停业14天,立即进行清洁工作,并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参加食品处理课程。”

掌管柔州卫生与环境事务的行政议员林添顺强调,当局警告所有饮食业者务必须遵守1983年食品法令,违规者将在此条文下被勒令关闭及面对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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