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动漫少女吴易甜命案】
被告逃死刑监22年

潘伟雄判监禁22年。(档案照)。

(布城12日讯)“15岁动漫少女吴易甜被杀案”,被告潘伟雄上诉得直,逃过死刑,改判监禁22年。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哈欣为首的三司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推翻高庭的死刑判决,改为判处被告误杀及入狱22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被告是于2013年10月2日被捕。

主控官诺莎菲妮表明,总检察署将在14天内,针对今天的裁决上诉联邦法院。

莎阿南高庭去年4月3日裁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死者吴易甜

指谋杀罪过重改误杀

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但上诉庭三司接受辩方提出被告原本被控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名过重的理据,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判处被告。误杀罪名的最高刑罚不超过30年。



上诉人代表律师拿督拉吉帕星陈词时指出,因被告的招供书已经无法作为呈堂证据,加上此案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因此控方只是根据环境证据举证,其他证词也是属于听说性质。

他说,控方指被告使用哑铃重击死者头部,其头部两处伤势为致命伤,但是控方并未进一步厘清其中疑点,包括鉴定关于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他说,被告只是和死者发生冲突时推倒对方,导致对方流血倒地;法医供证时也不排除,死者头部两处伤势可能是同一次撞击造成。

他指出,死者总共发现10处伤势,依据这些伤势的位置来看,也可证明被告指死者跌倒的说法。

拉吉帕星强调,被告并没有杀人意图和动机,他处理死者尸体的方式也不该被视为意图杀人,而是因为紧张而作出的行为。

依环境证据举证 

法医指哑铃非致命凶器

主控官诺莎菲妮指出,高庭接纳环境证据的理由是因为相关证人证词并非针对被告,而是辅佐其他证人的供证。

她说,由于被告的招供书已无法作为证据,在没有目击证人下,控方也只剩下环境证据举证,而10公斤的哑铃证实是被告造成死者致命伤的凶器。

她强调,法医供称,死者头部两处的致命伤,并非哑铃掉落所致。

她说,被告宣称是意外及没有意图杀人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事后并没有协助拯救死者,而是把被告装进行李箱丢弃。

吴易甜母亲沈依玲(右起)、外婆叶碧云、阿姨沈依莲及友人李宝婷在上诉庭裁决后,个个满脸愁容的走出法庭。

死者母亲感到绝望

“突然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也感到很痛,却不知道痛在何处。”

沈易甜母亲沈依玲今日下午在面簿撰文,道出自己的绝望,更透露出心中的悲愤。

沈依玲指责被告律师以荒唐的剧本、4个论点,让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判决。

“扣除假期和被扣留了5年多,不到9年,就会看到杀人犯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又是一条好汉。因强奸不遂残忍杀害我15岁的孩子,只需要监禁10多年。”

反应

 

大千

不满手机被没收 13岁少女杀母伤弟

(华盛顿1日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传出骇人命案,一名13岁少女拉塔亚乱刀砍死44岁母亲塔克,并砍伤11岁的弟弟,被捕时承认因为被妈妈没收手机而失控杀人。

事后她后悔不已,表示:“我杀了妈妈,因为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她绝对不会原谅我。”

宾州威尔克斯-巴里警方3月2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接报,赶到现场发现44岁女子塔克失去知觉,颈背受伤,头部流血,同时还有一名11岁男童背中刀伤。2人紧急送院,女子重伤身亡。

警方将拉塔亚上铐带走,指控她犯下杀人罪、2项严重攻击罪和窜改证据罪。拉塔亚向警方表示:“我杀了妈妈,因为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她绝对不会原谅我。”

拉塔亚表示,当天她因为手机被没收,与妈妈发生争执。她一气之下持刀攻击,被捕感到十分后悔。她说:“我是我妈妈死亡的原因,我不认为有人遇到这样的事能够不伤心。”

拉塔亚的弟弟背部也有刀伤,幸送院后没有生命危险。警方将以成人身分对13岁的拉塔亚提出起诉,她被关押在路泽恩郡惩教所中候审。

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