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遭终止服务上诉得直
152 Grab司机可续载客

吴健南(中)与电召车司机表达他们的诉求,左起为莫哈末拉兹夫和辜国顺。

(吉隆坡10日讯)607 名遭终止服务的Grab司机,其中152 人(25%)上诉得直,可继续载客。

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发言人吴健南透露,该运动早前曾向电召车公司Grab反映,现今获得上述成果。



吴健南指出,该运动于今年7月26日与Grab管理层对话,Grab随后在8月27日回函指已让部分司机恢复载客服务。

数要求不获正视

吴健南也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协调局主任。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该运动对Grab公司的回应表示满意,并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而他们会持续斗争。

不过,他说,遗憾的是,Grab管理层在回复时并未正视该运动提出的数项诉求,包括说明该公司与司机之间存有“生意伙伴”关系的合理性、为司机提供反馈和上诉的权益,通知他们被终止服务的原因和提早给予相关通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针对伪造代理和户头的集团展开内部调查。

盼与陆兆福对话



他指出,该运动分别在今年6月和9月致函交通部,要求在10月11日早上10时与交通部长陆兆福对话,并提呈与电召车司机相关政策的备忘录,但至今尚未取得正式回应。

他强调,不论部长回应与否,该运动成员都会如期到访交通部。

他也提到该运动上周成立全国秘书处,处理电召车司机针对遭电召车公司以不公平的方式终止服务的课题所提出的投诉。

他说,有相关问题的司机可联络Vincy(012-331 0140)或Dominic(012-386 0786)。

吴健南促设电召车仲裁庭

吴健南建议交通部,成立电召车仲裁庭,以维护电召车司机的权益。

他说,Grab现有的解雇机制是接获乘客投诉后,在没有提供司机解释的平台下,随时单方面终止司机的服务。

他认为,许多司机已遵循交通部要求,取得商用车辆执照(PSV ),因此政府有义务保障他们的权益,不让司机随时被电召车公司无理终止服务。

另外,他也抨击交通部一改再改的电召车准证(eVP )政策,原本只是要求电召车公司获取准证,如今却要求司机也需获取该准证的措施。

“如果他们为多家电召车公司服务,岂不是要在车镜上贴满eVP 贴纸,影响开车?”

3 名电召车司机陈文武、彭福祥和丹卡拉祖皆表示,他们都曾面对Grab公司接获乘客投诉后,未阐明原因就被终止服务。

他们认为,Grab理应在接获投诉后聆听双方,包括乘客和司机的说后后再做决定,而非只听单方面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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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毋需重设公务员仲裁庭 首席秘书:现有条规已够

(瓜拉登嘉楼9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庭,所有有关公务员事项或课题可以参考公务员条规,它涵盖服务与管理的各个方面。

他说,若有任何相关行动、争议或课题也可以参考现有的通令。

“我们没有必要重设公务员仲裁庭。现有的纪律委员会已足够。

“公共服务通令也足够。任何行动或任何相关事项可以参考通令。”

他今日在登州教育局教育转型领袖推介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职工会建议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一事,这么说。

政府曾根据1977年公共服务仲裁庭法令设立公务员仲裁庭,但在2000年1月1日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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