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刺毙榴梿贩改控误杀
被告监14年逃过死刑

被告黄长安(译音)

(槟城30日讯)2016年槟城大山脚发生熟客刺死榴梿贩一案,被告黄长安(译音)周五获控方修改为误杀交替控状下俯首认罪,被判监14年,侥幸逃过死刑。

现年62岁被告黄长安被控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4时45分至5时30分之间,于大山脚春江园内蓄意杀害一名当时61岁男子王廷山,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绞刑。



被告于2016年8月26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当时他被控一项谋杀罪名,随后移交至槟高庭审讯。周五控方修改控状,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下提控,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以及罚款。

死者王廷山。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米,判处被告入狱14年,刑期从被告被捕日即2016年8月19日算起。

据悉,此案冲突起因于一个发臭榴梿,当时被告因不满购买的榴梿有问题要求更换,但因为已没同一品种榴梿可以更换,因此双方一度起争执。

隔日双方矛盾升级,被告回家持刀追刺死者王氏直到附近一住家前,在邻居喝止后才逃走。王氏在过程中身中多刀,被送往大山脚医院急救,之后转往诗布朗再也医院,当晚最终宣告不治。

被告是在潜逃逾20个小时后,于事发隔天下午遭警方逮捕。警方随后在事发地点寻获一把相信是凶器的利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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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海军学员监18年 6被告上诉5·14审理

(布城17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入禀上诉,要求以谋杀罪名审判6名在国防大学海军系学员祖法汉遭霸凌致死案中,被判18年监禁的被告后,上诉庭择定在5月14日聆审这项上诉。

此案今日在上诉庭过堂;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过后向媒体指出,法官择定了连续3天的审讯日期。

郑宝德代表6名被告中的其中3人。

6名被告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当中5名被告被控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一间房间内,致死祖法汉;另1名被告则被控教唆这5名被告致死祖法汉。

不过,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现为上诉庭法官)在2021年11月2日宣判,主控官无法证明所有被告有目的性谋杀死者,因此改判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误杀)罪名成立,6名被告被判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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