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憾事重演!
姐弟接连两年同处溺毙

简童与父亲前往福山里卡拉模基桥下戏水,但简父一时恍神,回头后就发现儿子不见了。(网络图)

(台北27日讯)台湾39岁简姓男子昨天下午3时许,带着6岁儿子前往住家附近的新北市乌来区福山里卡拉模基桥下戏水,岂料,当他不注意的时候,儿子疑似遭溪水冲走不知去向,警消获报前往搜救,迄晚间未有所获。

更令人难过的是,男童姐姐去年也在附近溺毙。姐弟相隔1年在相同地点出意外,让家属悲痛不已,消防局今天上午将继续搜救。



据悉,简男为当地原住民,担任公车司机,育有3名子女,家就住在卡拉模基桥附近约30公尺处,简男与妻子都要外出工作,子女平时由祖父、祖母照顾。

沿溪搜索无着落

简男昨天下午带着儿子到桥下戏水,一个转身没有注意到儿子,再转头一看发现儿子不知去向,疑似遭到溪水冲走,简父冲到附近派出所寻求协助,自己也焦急在岸边寻找,并不时站上岸边溪石观望,表情相当难过。

警消获报出动超过50名人,加上10名在地青年沿着溪边搜索,迄晚间6点半左右,由于天色昏暗,视线不明,警消决定暂停搜救,将于今天上午8点半再派员继续搜救。

令人鼻酸的是,简男的7岁大女儿,去年7月29日,在没有家长陪同下,与表姐一起从附近住家走到卡拉模基桥下的溪流戏水,表姐妹不慎遭湍急的溪水冲走,表姐惊吓大声呼救,引起附近居民注意,有人立即拔腿追赶正随波浮沉的两姐妹,另有人则紧急向119求援。



在当地民众和派出所员警不断救援下,表姐幸运被救起,但表妹瞬间消失在众人视线外。历经4天的搜索,被发现时她已气绝多时。

简男当时强忍心中悲痛双手微微颤抖,从救难人员手中接过爱女遗体,让旁人见状也不禁红了双眼,如今儿子再度失踪,家属们均期望莫要憾事重演。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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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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