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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清沟不成反遭攻击
养殖业者欲翻案讨公道

陈俊辉(中)呼吁警方重查此案,还他一个公道。左为其四哥陈俊英,右为郑复荣。

(威南1日讯)锁上篱笆大门不让路清沟,高渊港口一名华裔水产养殖业业者于一年前欲清沟不成反被砍一刀、脸挨重拳,而嫌凶至今仍逍遥法外。

事主陈俊辉(54岁)今日在威南福建会馆公关主任郑复荣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在场者有事主的四哥陈俊英,他也是现场目击证人。



陈俊辉说,其养殖场位于双溪亚齐mukim 10,去年7月21日,他接到附近甘榜居民针对排水沟受阻投诉后,他于是月24日上午8时左右,到养殖区主要排水沟进行清理工作。

左小腿被砍一刀

“我到主要排水沟时,发现该条属于政府保留地的路堤篱笆大门深锁,当时我要求养殖场隔邻黄姓业者开门让路,但他不允准,我告知所有清理费由我负责他也不满意,我只好上摩托车拟离开时,没防备下脸挨了重拳,悻悻然返回家,并将此事告知四哥陈俊英。”

他说,他在家休息一阵后,拟返回养殖场处理事务后到警察局备案,该年约45岁的黄姓男子偕同其2名年约20多岁的儿子,手持巴冷刀到其养殖场大门口来围攻他,我在混乱中遭砍一刀在左小腿后,幸而四哥及时抵达现场喝止对方,他们随即离开现场。

从没同意销案



“事发后六弟带我去私人医院就治,四哥则到警察局备案,中午有数名警察来向我录口供,当时我痛得迷迷糊糊,哪能录口供?后来回家养伤,警方有来探望我,看我是否走路不便,过后警方叫我上庭了,当时我都还没录口供呢。”

他说,去年9月2日,他在郑复荣陪同下到警察局备案,9月13日其六弟也到警察局备案,针对黄姓业者仅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48条文调查和提控。当时其伤势未痊愈,医生要他休息至9月29日,因此没有上庭旁听。

“今年4月17日我到警察局备案,针对我四哥接到警方来信告知此案‘将不会再有任何行动’(已经结案),原因有4项,即(1)没有确凿证据;(2)警方指我同意销案;(3)没有刑事案发生;(4)没有强力证据支持。而我从来没有同意过销案,因此,希望警方能翻案调查。”

他说,至今其伤势仍然抽筋作痛,夜晚无法入眠,精神备受折腾,也无法正常工作,而嫌犯仍然逍遥法外,因此,他希望警方能翻案,还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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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以折叠椅打伤中国女子 电召车司机获准以1.5万保外

(关丹27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涉嫌使用折叠椅打伤一名中国女子,于今日被控上地庭,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32岁的莫哈末希迪被控使用折叠椅进行攻击,蓄意导致上述女子的右手手指受重伤。

他被指于2023年12月16日傍晚约6时20分,在士基劳路(Jalan Sekilau)一间酒店大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被告律师拿督扎哈曼要求让莫哈末希迪保外,因为其当事人没有严重的案底,并且是一名残疾人士,他的头部也曾在2016年的一宗意外中受伤。

较早前,主控官鲁曼哈金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被告的案件属于严重罪行,而他可能在日后对其他乘客犯下同样的罪行。

“不过,若法庭行使酌情权,控方建议将保金定为1万5000令吉,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骚扰受害人和控方证人,以及每月赴邻近的警局报到,并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

法官拿督阿末赞马尼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外加两名担保人保外,以及批准上述附加条件,并择定于明年2月5日提交文件。

根据报道,22岁的受害人报案时指出,一名电召车司机使用折叠椅殴打她数次,导致其手指、手部和脸部受伤。事发时,她与一名女性友人乘搭电召车由一处旅游景点返回酒店。

这名司机随后于12月29日赴关丹警区总部助查,并当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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