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两次辞马华高职
周美芬感受真心温暖

曾永森(左三)推介《维权律师·林碧颜与她的时代》。左起为张晓威及蔡贤德;右起为吴德芳、尤芳达、何启良、林水檺、周美芬及陈凯希。

【《维权律师·林碧颜与她的时代》推介礼】(吉隆坡23日讯)卸任马华总秘书拿汀巴杜卡周美芬透露,她两次辞去马华高职,都让她感受到朋友真心与温暖。

世态炎凉、人走茶凉的情景并没有发生在周美芬身上,反而她在每一次角色转换中,看到了真心,感受到了温暖。



“总是在自己最平凡,不掌权时、没有势力与资源的时候,遇到真心诚意的朋友。

“我上一次和这一次的辞职,我感受到的是很多真心的朋友。我没有想到这么多人(出席),有回应的只有百多个,但今天很多没有回应的,都来了。我很感动。”

她今天出席其学术著作《维权律师·林碧颜与她的时代》推介礼后,被媒体询及“弃政从学”的心情时这么说。

不应对人生消极

她指出,大家不应对人生采取消极态度,毕竟所做的每一件事,很多人都看在眼里。



她早前在致词时说,此书是她在拉曼大学攻读硕士时撰写,而非在政坛时。

“今天当我这本书面世的时候我也不在政坛,即将全心全意投入我的下一段学习的历程。”

她也提到因为需要区分学术和政治,因此她没有邀请一些人列席。

“我也必须清楚交代的是,今天也许有一些您以为会看到却没看到的人,并非他们不愿出席,而是因为我没邀请。”

《维权律师·林碧颜与她的时代》推介礼的主礼嘉宾是金宝西湖国际学校兼MASSCORP副主席敦曾永森,新书评述人是何启良教授;出席者包括拉曼大学校长拿督蔡贤德、副校长尤芳达、海鸥集团执行主席陈凯希、拉曼大学中文系客卿教授林水檺、马来西亚华人博物馆主席丹斯里吴德芳、林连玉基金会主席拿督刘志文、拉曼大学中华研究院院长张晓威教授等。

建国先贤资料多存放狮城

周美芬指出,我国很多建国历史人物包括陈祯禄、陈修信、敦伊斯迈等人的资料,都选择存放在新加坡。

她讲解,她赴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查看与抄录维权律师林碧颜存放在新国的第一手资料时,发现先贤资料都选择存放在新加坡,而非大马国家档案局和任何一所大学的档案资料室,令她感到难堪、惭愧。

“希望我国的领导人,愿意把资料存放在国内,而不是老远地送到其他国家去存放。而条件首先是我们拥有可信任的档案资料中心。”

周美芬指出,林碧颜的自传于2012年4 月20日推出市场前,她是透过各管道获取资讯。

她说,这些包括华教团体,以及把林碧颜列入“国家历史名人”系列榜的国家档案局和一些刊物。在书籍中,所搜寻到的资料是片面零碎,甚至是错误的。

她说,这说明了国家与华社对她既肯定但又忽略的情况。

何启良:利他主义者不适合从政

何启良形容,周美芬是利他主义者,而利他主义者不适合搞政治。

“大马政治人物,有利己者,也有利他者,看起来利己者比较多,利他者比较少,周美芬是利他者,她是社会工作者,不适合搞政治。”

何启良在评述周美芬新书《维权律师·林碧颜与她的时代》时,对周美芬宣布辞去马华总秘书职,并会在下个月赴中国深造的决定,发表上述谈话。

“利他主义者是为别人,这是社会工作者的精神,不是政治工作者的精神。”

他也引用德国哲学家韦伯的“学术与政治”论形容,政治与学术可以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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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潘俭伟杨美盈须赔35万 周美芬:25万捐优大医院

(吉隆坡11日讯)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随着民主行动党白沙罗前国会议员潘俭伟及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撤回对莎阿南高庭于去年11月30日裁决诽谤罪名成立,意味着此案已告一段落。

莎阿南高庭当时裁决潘俭伟及杨美盈诽谤罪名成立,须赔偿周美芬35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周美芬今日发文告时指出,将在扣除案件诉讼涉及费用后,把赔偿所得剩余的25万8000令吉,捐献给拉曼大学医院。

她说,她接获通知后感到欣慰,因为这场长达5年的诉讼案,随着潘俭伟和杨美盈决定撤回上诉后,意味着高庭在去年11月30日的判决保持不变。

“我要感谢法庭还我清白,谢谢马华公会领导层和党同志的支持,谢谢代表律师,更要感谢所有协助我和信任我的人。希望此案能成为所有从政者的借镜,在发表任何言论时,必须实事求是和有根有据。

“此案也证明,正义可能迟到,但肯定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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