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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炳火:被指撒谎损声誉
保留起诉魏家祥权利

黄炳火

(八打灵再也22日讯)自立合作社前董事主席拿督黄炳火放话,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日前在一份新闻声明中指自己撒谎和违反自立合作社董事会的决定,已是一种诽谤与有动机地玷污自身声誉后,自己将保留起诉魏家祥诽谤的权利。

黄炳火今日在文告中表示,魏家祥在7月13日的声明中指,于6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议决,通过书信方式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跟进合作社获得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基金会(Yayasan 1MDB)所提供的1500万令吉,而不会在隔日向反贪会缴交该笔款项。



他续指,魏家祥随后得出结论,指他已撒谎和违反自立合作社董事会的决定。

他重申,自己从未告知魏家祥,他想在6月28日当天向反贪会交出有关款项,反之是想与反贪会会面以澄清自立合作社的立场,同时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寻求反贪会的指示。

“他指我说谎是一个毫无根据的指控,其恶毒的动机是为了玷污我的声誉。因此,我完全保留起诉魏家祥诽谤我声誉的权利。”

获董事会授意会晤反贪会

黄炳火也指出,早在去年7月10日还未发生争议前,董事会会议上已讨论和决定,基于签署了诚信承诺,合作社将致力于创造一个没有腐败的商业环境。



他说,董事会当时也议决,主席或理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层向有关当局申报,例如通过1MDB基金会从政府收到的补助金一事,并将在授权后向当局提供全面合作。

他表示,随后在6月27日的董事会会议中,已察觉财政部长要求各单位归还1MDB的资金一事。

他说,董事会原本授意他和反贪会官员会面,以澄清该社的情况和寻求该会指示,但就在他还未与反贪会会面前,魏家祥就通过社交媒体指示,所有自立合作社董事会成员不得与反贪会进行会议,并需在7月1日或2日与马华领袖会面。

他也因反对魏家祥干涉该合作社的运作,为表抗议,决定退出马华。

他也对董事会议决停止自己主席一职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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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网络公审涉诽谤违隐私权 律师:受害者可提出诉讼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执业律师巴斯蒂安认为,在社交媒体发帖羞辱那些不参与抵制与以色列相关产品的人士,违反了隐私法,在帖文中被曝光的人士可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开斋节期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挤满顾客的照片在网络疯传,有人竟把这些前去用餐的顾客称作为“狗”,部分还直接拍下视频公审对方。

巴斯蒂安律师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这类社交媒体帖文已违反了隐私法,受影响的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大马“公认的权利”。

他说,那些在这些帖子中被曝光的人也可以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如果帖文暗示图片或视频中的人从事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或有损他们在公众眼中声誉的事情,那么它可能构成诽谤。”

他表示,这些帖文可能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该法令赋予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此类帖文可能煽动暴力或破坏和平,就属于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范围,这是滥用媒体。”

他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将分享淫秽、不雅、虚假、冒犯和威胁的内容,意图冒犯、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在线内容定为犯罪。

“在关丹已发生人身暴力或人身暴力威胁。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文达贡补充道。

彭亨州增卡市的40岁巫裔男小贩于4月12日晚上10时25分,与家人在双溪依萨的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抵制该快餐店的一群陌生男子辱骂和挑衅。

据了解,该群男子叫事主来到快餐店前,其中一人对他爆粗和挑衅,但事主不予理会并继续用餐。

当事主一家用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该群男子再次挑衅,并指事主是“笨蛋光头、吃猪油及喝猪水”。当事主要与他们理论时,其中一人拿起头盔递给同伴,后者威胁将以头盔殴打事主。

警方较后针对巫裔小贩光顾麦当劳被辱骂和挑衅的投报,逮捕5名嫌犯,他们是年龄介于27至43岁的本地男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因刑事恐吓罪调查此案,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律师巴尔吉特表示,未经顾客同意在此类商店拍摄顾客的照片是非法的,并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他说,这些视频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帖文可能看到未成年人的面孔,这也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规定了媒体报道和出版有关弱势儿童的限制。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违法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采取行动。”

“(这些帖文)当局必须调查,绝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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