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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回总检署申请
纳吉1MDB案如期审

(吉隆坡18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总检察署提出展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的审讯申请,此案将于8月19日如期开审。

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基于总检察署无法提出“合理理由”而驳回有关申请。



总检察署于上周三提出展延审讯申请,直到纳吉涉嫌的7项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控罪案结审为止。 

法官科林劳伦斯在庭上指称,由于1MDB案涉及公众利益,需如期开审,但法庭批准可以伸缩性的形式处理此案。

SRC案需传召20证人

“如果因为SRC案,而需要1MDB案腾出一些审讯时间,(你们)可以提出申请。”

他称,SRC案件上,控方还需传召约20名证人,或需至明年才可结审。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指称,法庭可以择定开审日,但在SRC案和IMDB案,则是同时择定了开审日和结审日。 

他声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从未设下案件结审的日期,因为这是不可预测的,而且辩方会传召证人的人数也是一个不确定因素。 

他指称,若案件涉及相同的被告,就不能在第一个案件审结前,就开审第二个案件。

纳吉律师支持控方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在庭上也以相同理由,支持控方提出展延审讯的申请。 

他强调,这将影响他们的辩护,因为1MDB案和SRC案是无法切割的,这也是为何两个案件都由相同的律师团队去辩护。 

他也称司法程序无法仓促进行,因律师有深入审讯的权利。 

与此同时,他随后在庭外受访时也表达他无法认同法官提出“没有合理理由”去展延开审的说法。 

他也将对此驳回申请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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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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