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案审讯】在面簿提刷卡300万原因
总检长斥纳吉干预司法

纳吉身穿灰蓝衬衫出庭。

(吉隆坡18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今日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在面簿贴文,解释SRC案审讯时提及在其名下的信用卡刷卡消费逾300万令吉一事,要求纳吉道歉及保证将不重犯。

他今日在庭上指出,纳吉本月15及16日在面簿提及刷卡300万令吉,并详细表明信用卡来源及花费原因,此举已干预司法。



汤米托马斯说,纳吉此举是企图反驳证人在几天前作出的供词。

“证人就纳吉的信用卡消费在法庭供证。但纳吉却在面簿留言,试图作出解释。”

汤米托马斯认为,不该因为纳吉是政治人物或前首相,而与其他被告有差异对待。

他强调,其他被告不被允许在面簿撰文,为自己作辩护,纳吉也该遵守此规定。

审讯期间勿谈案件



“基于审讯仍在进行,他不能到处张贴自己的事件版本。他应被谕示作无条件道歉,并要表明不再重犯。”

对此,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要求休庭5分钟,让他与纳吉讨论此事。

随后,哈温德吉星再要求法庭,等待不在庭内的纳吉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处理完另一案件后,即在午休后才处理此事;法官对此表示同意。

本周一(15日),大马银行信用卡交易及诈欺管理组高级副总裁杨英良(译音)供证说,纳吉在该银行的2张白金信用卡于2014年8月8日在意大利珠宝店进行10项交易,“刷了”总值76万3500欧元(约332万670令吉65仙)。

纳吉当天在面簿贴文说,证人指他一天内刷332万令吉购买珠宝的白金信用卡,是他个人的信用卡,并非涉及SRC公司的信用卡,该笔开销当时是赠送给王室的,以及与我国关系良好的随行人员。

谢德光出庭供证。

“刘特佐不守时无信用”谢德光供证:难深交

大马银行前集团董事经理谢德光说,年轻富商刘特佐是个不守时且不守信用的人,他无法与这类人深交。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今日续审,作为控方第50名证人的谢德光今日继续出庭供证时说,刘特佐是个不守时的人,若预约10时见面,刘特佐却在过后约1时半才到。

他说,他不会称刘特佐为骗子,但却无法跟此类人深交。

辩方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针对此前由国家银行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向法庭提呈的文件,文件涉及Joanna Yu黑莓手机的通讯记录盘问谢德光。

哈温德吉星说,上述通讯记录显示Joanna Yu与疑似刘特佐的人对话,后者告知Joanna,称他已和谢德光对话一事,盘问证人是否曾和刘特佐对话,遭证人否认。

哈温接着说,谢德光曾拥有的黑莓手机或三星手机,是否是刘特佐赠送的?

谢德光答说:“我自己买的啦”。

此反应让庭内众人哄堂大笑。

哈温说“Joanna说上述手机是刘特佐给的”;谢德光表示那是不正确的。

手机盘问数度哄堂

哈温针对2013年杪的通讯记录,称Joanna告知疑似刘特佐的人,称谢德光要从刘特佐那里获得2部“iPhone 5S”手机,之后疑似刘特佐的人回应说他会给4部手机,2部给谢氏,2部给Joanna。

缓和审讯严肃气氛

“Joanna 告诉你(谢德光):我(Joanna)已为你拿到2部‘iPhone 5S’。”

谢德光随后说,他不记得从Joanna那里获得上述手机,还说自己不是追求时髦手机(not a phone guy)的人,还说自己目前应用“诺基亚”手机,可以展示给辩方看。

此话一出,再引来法庭内众人大笑,也缓和审讯的严肃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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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蔡通易:免利益冲突者永远隐瞒 特赦令不应涉官方机密

报道:纪维新

(槟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以证实前国家元首曾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一案,随着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提呈支持宣誓书并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后,掀起“案中案”疑云。

纳吉于4月1日向高等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在其申请通知书中,纳吉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前国家元首是否有于1月29日批准让其减刑的主要谕令中,存在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词。

较后,也是巫统主席的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发布支持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的宣誓书中,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事后,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表示将入禀宣誓书,纠正阿末扎希在宣誓书中包含的“事实错误”。

针对有关问题,律师,即法兹尔、蔡与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通易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由于纳吉案件属于“高度关注案件”,且涉及大众利益,因此,除了涉案者有知情权外,大众也有知情权。

特赦局应明确答复

他说,其实统治者所颁布的特赦令是否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目前仍然是一项课题,且特赦局所宣布的特赦令是否涉及官方机密,任何人都不可泄露则有待商榷。

“不过,我认为特赦令不应该涉及官方机密,恐怕有利益冲突者会选择永远不解密文件,毕竟涉案者是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力知道特赦局颁布特赦令的决定和内容。

“因此,特赦局应该给予明确答复,在有关特赦令是否附有附加谕词,涉及人士不应该隐瞒。”

他说,倘若有关特赦令附有附加谕词,特赦局在宣布特赦令时,就应该同时宣布附加谕词。若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即是藐视国家元首谕令并违抗王命。

没引述内容不算泄密

“此外,我们必须厘清特赦令是否受官方机密法令,包括任何人都不可提及,否则就藐视法庭或庭令。

“不过,根据阿末扎希和扎夫鲁的说法,他们只是表示看到有关附加谕词,并没有引述或展示文件,我不认为他们是触犯官方机密法令。”

蔡通易指出,有关附加谕词文件是否被“隐藏”,此课题非常考验团结政府的诚信,因此,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团结政府应该出来面对,不要频频推卸责任,毕竟这已成为国家的大课题。

颜炳寿:文件是问题症结

罗生门需待统治者澄清

资深律师颜炳寿受询时也点出,如今这项“案中案”的问题症结,在于附加谕词文件是否存在,以及文件中的真正内容。

“我只能简短地说,这罗生门还需要统治者发表声明澄清。”

他说,特赦局的建议和统治者的斟酌决定,是有宪法规范。国家最高层的权力推敲运作,也或许不如坊间流传般。

“不过若团结政府违宪不执行统治者的合法决定,衍生的是挑战宪政和国家法治更大议题,可能延伸更大的政治动荡。”

新闻背景:纳吉称获前元首减刑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即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少,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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