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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边麻坡河再肇溺毙案
村长:隐藏夺命漩涡

(马口17日讯)弄边麻坡河再发生溺毙案,虽然在浅水滩,嬉水者若不慎掉入漩涡中,会被一股强劲的吸力卡着而葬身河内。

随着前日傍晚该河流发生一起印裔少年(18岁)在河边捕鱼时,疑卷入漩涡中无法抽身而被溺死案,熟悉该河流的武吉庇劳社区管理委员会主席黄汉德说,这条河看似浅滩,可是却隐藏着夺命的漩涡,公众人士最好不要前往嬉水或捕鱼。



他说,通常都是不熟悉这条河流结构的外地人到来嬉水时出事。

这起溺毙案是于前日傍晚4时许发生,当时18岁的死者正与父亲以及弟弟在弄边麻坡河进行捕鱼。

死者(18岁)在在岸边脱下衣服下水后,正准备游往河流中间进行捕鱼,不料甫到达浅滩处即被一股吸力拉着,导致他不能动弹。

在漩涡下拥有众多树木,导致死者被卷下水中时卡住脚而活活被溺死。

当时死者的父亲与弟弟在岸边观察,看见死者许久尚未浮上察觉情况不对,也马上下水尝试寻找死者,惟遍寻不果于是通知友人以及警方前来协助。



约5时30分,消拯局队伍抵达现场,由两名消拯员下水进行打捞工作,约半小时后便找到死者遗体,证实已经溺死。

弄边社区管理委员会主席郑帼进指出,死者一家10余人,甫迁来弄边居住不到一年,可能不熟悉该河流的水性而下水捕鱼,才发生此悲剧,而当地村民对该河流的安全性有所警惕一般不会轻易下水。

弄边前任村长郑秋才也到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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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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