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杰冯上诉失败赔621万
 5年侵权官司落幕

(吉隆坡16日讯)美国上诉庭驳回杰冯科技(JFTECH,0146,创业板)子公司JF微电子科技私人有限公司(简称JF科技)的上诉,意味着必须赔偿151万美元(约621万令吉),而与美国Johnstech国际公司长达5年的侵权官司正式划下句点。

该公司今日向交易所报备,JF科技指上诉庭维持了加州法院在去年6月19日的判决,即JF科技需向Johnstech国际支付151万美元赔偿金,但无需为后者支付律师费。



Johnstech国际是在2014年6月,入秉加州地庭起诉JF科技侵犯美国第7059866号的知识产权,名为“成电路测试触碰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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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央视打脸后再回应 薛之谦:流量是干爹

(北京18日讯)中国歌手薛之谦近日进电影院支持《飞驰人生2》,并在微博分享观后感。然而,文中三张附图明显是在电影院拍摄大银幕的画面,此举引发盗摄争议。

他随后以一首打油诗“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回应,非但没有平息争论,反而愈演愈烈,甚至遭央视打脸。

2月16日晚,薛之谦转发央视新闻报道,再回应称:“文字乃凶器,可传善,可滋恶,流量是干爹,可换银,可报应。”

被薛之谦转载的报道,援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

“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但也有网民说,虽然薛之谦的行为确实属于“盗摄”,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也没用作商业用途,没必要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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