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潘俭伟嘲讽纳吉“废大道”论
“前朝肥了公司苦了百姓”

潘俭伟:纳吉已丧失计算能力。

(布城10日讯)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责政府献议收购4条大道的做法,是要人民悉数承担62亿令吉后,财政部长政治秘书潘俭伟嘲讽,在前朝政府时代,所谓的“废除收费站”实际上是政府支付数十亿令吉赔偿金,肥了大道特许经营者,苦了普罗百姓的做法。

他今日发文告说,纳吉在社媒挑起上述言论,显示后者丧失计算能力。



他反问纳吉,难道不知道政府若不收购大道特许经营权,大道使用者将继续支付更高的过路费,而大道特许公司也享有更大的盈利。

“再说,政府也需要支付至少53亿令吉予大道公司,直到大道特许经营权届满,以冻结过路费的上涨,而这笔数额也为大道公司贡献丰厚利润。”

疏导费够付收购费

“相反,希盟政府的收购建议,虽然大道使用者支付较现有收费率为低的交通疏导费,但这费用足以支付收购费。”

纳吉昨日下午在面簿贴文指人民将承担政府收购4条大道的费用,并指大道收费重新命名交通疏导费,意思就是收费站将不会废除,永久设置在那里。纳吉当晚也在面簿再度贴文指希盟政府提出62亿令吉收购4条大道是“一个谎言”。  对此,潘俭伟斥责纳吉这番言论是企图混淆人民的视线。



他解释,在前朝政府“废除”收费站之际,纳吉已批准了数十亿令吉的赔偿金予大道特许经营者,这意味优先重视了大道特许经营者的盈利,而吃亏的却是需承担金额如此高的纳税人。

他续指,这也是政府以征收消费税压迫人民的原因之一,以承担过分的政府营运开销。

“若不支付赔偿金,大道特许经营期就会延长数十年,就如南北大道的期限从2018年延长至2038年,以便大道使用继续缴付大道收费。”

他重申,在新建议下,一旦特许经营期届满,交通疏导费将会显著下降,以承担大道营运和维修开销,而不再有盈利元素。

“若不征收交通疏导费,基本上仍需由政府和纳税人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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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纳吉特赦是面照妖镜/章龙炎

特赦局前些时候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案的刑罚减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的决定,引起各方议论。

有的认为纳吉应该获得全面特赦,有的则认为纳吉“罪不可赦”,给予纳吉减刑是“国际笑柄”,甚至有的要求特赦局撤回成命。

政治考量左右决定

在我看来,特赦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本应超越政治,但各方对纳吉特赦的反应,却让人觉得这是项政治决定。也就是说,政治考量被认为左右了特赦局的决定,国家元首作为“第四权”没有起得任何作用,被当作是透明的对象。

记得2018年全国大选后国阵失去政权后,拿督斯里安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国家元首全面特赦,却不见得那些对纳吉“半特赦”很有意见的人在当时出声。

有人会辩解说安华与纳吉的案件不可相提并论,但那只能说是强词夺理,也突出了纳吉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权力斗争脱离不了关系。要不然的话,他们没有理由看不到在两个特赦的案例或者其它类似案例,不变的因素是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庭;而被宽赦对象的入罪原因,不是重点。

我可以不认同安华获得特赦,也不认同纳吉不获得全面特赦,但是我会尊重国家元首行使特赦权——前提是特赦不违反国家元首原来的旨意,即以国家皇宫文告为根据。

纳吉的减刑由首相署发表文告通知,因此,引起更多揣测。

火箭的潘俭伟在脸书的讽刺贴文,反映了相当部分民众的想法;那些认为潘俭伟侮辱国家元首而做出举报的人的行动,反映的是另外其中一部分民众的看法。

潘俭伟在煽动法令下受警方传召协助调查,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社运分子柯嘉逊博士发文告声称,此时祭出过时的煽动法令,安华的“烈火莫熄寿终正寝”(reformati),是煞有介事。

我读书不多,对现实政治的运作也不存在什么幻想,向来就认为安华早期是权力斗争的输家,所谓的烈火莫熄(改革)只是个口号,或只是个造神运动,没有实质意义。安华当首相的目的达到了,口号也跟着走入历史,就是这么简单。

让我关切的是,柯博士的文告似乎是告诉大家,安华当了首相后就不应该发生好像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潘俭伟的事。从一个角度是说安华可以“越权”,下令警方停用煽动法令,才符合安华是个“改革者”的形象。

改革者不会干预警方

问题是,如果安华是改革者,他不但不会去干预警方,还会在当了首相后在国会提案废除煽动法令。煽动法令不存在了,公众就不可能举报他人涉及煽动,警方当然也无法援引煽动法令展开调查。

在纳吉减刑课题或者任何涉及特赦的课题,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质疑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还公开讽刺批评,是越界。在我看来,纳吉减刑,是面照妖镜,照射出了许多人的虚伪面孔,对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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