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控方将证明
商人200万支票交姑南

东姑安南抵达高庭时,一脸轻松。

(吉隆坡2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向一名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受200万令吉贿金的案件今日开审。

控方将出示证据证明,蔡景康在东姑安南位于吉隆坡市政厅的办公室,亲手将200万令吉的支票交给他。



主控官祖莉亚副检察司在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读出开庭陈词时指出,证据显示,作为本案被告的东姑安南已为自身获得一项贵重物品,也就是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编号136822和志期2016年6月14日的支票,收取来自蔡景康的200万令吉款项。

这张支票汇入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账号80-0117974-7的户头,而被告是这家公司最大的持股人,被告也知道Aset Kayamas公司与被告有公务关系。

祖莉亚说,控方将证明在2015年1月27日,蔡景康身为Aset Kayamas公司的董事已亲自向被告提呈,志期2015年1月26日的“建议在吉隆坡敦拉萨镇面积为4.05亩(1.64公顷)的Lot 53427及Lot53653地段,购买土地兴建20万令吉以下可负担房屋和开放价格单位”的信函。

“被告已经通过被告的会议记录,也就是‘拿督祖,请研究这一项建议,如果可以执行,根据伙伴方式,希望获得反馈,请跟公司讨论’,向项目执行及维护管理副总监,拿督祖基菲里发出的指示。”

市长曾拒购地申请



她说,证据将显示Aset Kayamas公司购买土地的申请,已在2015年4月3日被吉隆坡市长拒绝。

“接着,控方将提出证据,以证明Aset Kayamas公司已持续就这项申请被拒的决定,以及与此建议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务,跟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被告)交涉。”

被告同意前市长出售地段

祖莉亚指出,证据将证明东姑安南在上述项目中扮演主动的角色,如主持2015年5月14日的一项特别会议,会议通过上述在0.5亩(0.2公顷)土地上建造涵盖可负担房屋、开放价位房屋,以及隆市政厅宿舍的建议。

索600万供补选

她指出,控方也将证明被告已在2015年5月27日,同意吉隆坡市长出售不转让拥有权资产,也就是敦拉萨镇Lot 53427和Lot 53653地段予Aset Kayamas公司。

“被告也批准Aset Kayamas公司的上诉,以展延就该土地付款10%,以及将售价增幅,由20%降至10%。”

她说,证据将证明被告知道蔡景康所拥有的Aset Kayamas公司与隆市政厅,以及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被告,有着持续性的公务往来。

她指出,控方将证明被告向蔡景康索取500万至600万令吉,以供补选使用,而作为回应,蔡景康在东姑安南位于隆市政厅的办公室,亲手将上述付款给Tadmansori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的200万令吉支票,交予被告。

“控方在引证程序,将根据直接证据、环境证据和文件,证明被告东姑安南在控状内所列明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犯罪。”

新闻背景:

东姑安南首次过堂不认罪

东姑安南的案件于去年12月14日获准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此案今年1月23日在高庭首次过堂时,东姑安南在通译员重新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商人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现年69岁的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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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下周一走马上任 卡马鲁扎曼擢升新隆市长

(吉隆坡13日讯)吉隆坡市政厅执行总监(项目管理)拿督卡马鲁扎曼受委为新任吉隆坡市长,任期从4月17日起生效,以接替3月31日退休的拿督斯里马赫迪。

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发文告指出,这项任命是根据1960年联邦首都法令(第190法令)第4(2)条文。

“我相信,凭借他的经验,能够进一步加强吉隆坡市政局的治理和职能,继续造福人民。”

卡马鲁扎曼(59岁)毕业于马来西亚工艺大学测量学(物业管理),1991年开始在吉隆坡市政厅工作,在城市管理和规划政策方面拥有32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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