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曹观友:常遭错误诠释
一级地契地主仍受约束

曹观友

(槟城28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 ,州政府发现一级地契土地特点经常被错误诠释,以致大众对此产生错误的认知。有者认为一级地契土地的地主可以在不受任何法令的约束下,在其土地进行任何发展,此种观念是错误的。

他表示,事实上,一级地契土地的地主仍需遵守各项士地发展法令与条规,包括马来西亚半岛有关城乡发展规划主要会参考的法令,即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以下称为172法令)。



掌管槟州土地事务及士地发展,交通及新闻委员的首长是于今日在新闻发布上讲话。 

询及日前东北区警区主任查斯马尼助理总监指峇都丁宜土崩活埋4人的事件,施工的防护墙是属于私人地段无须申请准证是错误的,首长说,即使是私人地段也要申请准证。

“在172法令下,任何土地发展,包括一级地契土地,都需根据地方发展蓝图行事,即依据所规定的土地使用区划(zoning)和取得规划准证。”

他形容,一级地契是槟州与马六甲仅有和独特的土地拥有权,此条例在1963年(槟城及马六甲地契)国家土地法典(以下称为518法令)中闸明。

此外,曹观友说,一级地契土地也受限于以下事项:1. 1960年土地保护法令(山地);2. 1967年水源法令;3. 1953年水利区法令;4. 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5. 1998年水供法令(集水区);6. 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7. 2018年槟州采石场条规。



他补充,虽然受以上法令约束,但土地法令亦赋予一级地契土地地主2项特点,即518法令第5段阐明的首个特点,是一级地契土地受限于以下条件:“这表示一级地契土地地主拥有对其土地上和地下的森林资源,油、矿物及其他天然资源的绝对权利,包括在该土地范围内动工或提取任何的产物并将將之移出土地边界。一级地契土地地主无需申请4C土地开采准证,也可豁免缴付州政府单位所征收的特许权使用费。”

发展需符合土地区划

首长说,一级地契土地的第2特点,是在1965年(槟城及马六甲地契)国家土地法典(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39条文制定)中阐明,第53、54和56条文不适用于一级地契土地。

他表示,它有别于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生效后,认可土地用途被划分为农业、住宅或工业,一级地契土地并未列明其使用类别和条件。有鉴于一级地契土地可随时进行合适的发展,地主无需进行转换土地用途程序以及缴付转换土地用途费。

“不过,发展计划仍需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区划以及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对此,正如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和1963年(槟城及马六甲地契)国家土地法典所阐明的,一级地契土地的特点,在于不受限于任何土地类别与条件,无需4C土地开采准证,豁免于缴付州政府单位所征收的特许权使用费。

“惟在土地发展方面,一级地契士地仍完全受限于1976年城市与村规划法令,以及与一级地契土地相关的其他法令。”

反应

 

要闻

箱运码头扩建影响海底隧道 曹观友:督导委会研究细节

(槟城18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北岸箱运码头扩建方案确实涉及海底隧道计划范围,因此,海底隧道计划督导委员会将研究细节并做出建议,让作为海底隧道计划持有人的槟州政府,决定海底隧道计划的未来命运!

他说,他曾经在一年前提及海底隧道计划是否可行,有赖于海底隧道计划的可行性报告,惟该计划可行性报告迟迟无法出炉,因为当时“2023至2053年槟城港口发展大蓝图”还未完成。

“不过,最近槟城港务局已向槟州行政议会提呈及汇报有关蓝图,并已确认蓝图的其中一项计划,即港口扩建计划将涉及海底隧道计划范围。”

曹观友今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受询及海底隧道计划命运时,如是指出。

他说,以掌管槟州基设及交通事务的行政议员再里尔为首的督导委员会将研究此事,包括提出其他建议,如更改隧道路线及设计等。

“一旦研究完成后,槟州政府将会做出决定。”

槟州港口有限公司总执行长拿督沙瑟达兰接受《星报》访问时说,北岸箱运码头扩建计划,受到长达7.2公里的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影响,该公司已同意将最初计划,即从700万货柜调整至400万货柜,并将码头基设从2.8公里减至1公里,以适应拟议的海底项目。

槟城海底隧道项目是于2011年首次提出,以衔接槟岛新关仔角至威省峇眼亚占,以疏通州内交通拥堵情况。

 

确保炸石活动安全性

曹观友就土块砸毁Jay Series公寓区设施及轿车事件公开道歉,惟他指出当局没对有关工程发出停工令,同时仍会再进行200次炸石工作。

他说,尽管在槟州“两岸三通,一个槟城”第二配套计划下,已进行600次炸石活动,这是首次发生砸毁物件意外,但不能认为是幸运,反而应确保不再发生意外事件。因此,他促请承包商及负责人加强安全措施,确保炸石活动的安全性。

第二配套计划项目主任娜丝菲扎说,一般上,炸石活动进行时,土石飞溅仅发生在70公尺工地范围内,不会发生大量土石飞溅至远处情况,这次是飞出超过100公尺范围,属于意外。

她说,该计划之前已进行600次炸石活动,都获得矿物及地质科学局批准,也提呈报告。

询及此事故损失预估时,她指约2万令吉,目前已联系其中2辆受影响轿车车主,仍会继续联络另2辆轿车车主,以便做出赔偿。

询及有关计划的隧道环境评估报告是否已获批,槟州基设发展机构(PIC)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法力占表示,还未获批,一般3个月就可获批,但因涉更改设计,所以必须重新申请。

再询及若隧道无法获批是否有备用路线,他指出,这计划中肯定会有隧道,该路线是唯一选项。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