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席法官抨律师采“拖字诀”
“拖延正义等于否决正义”

(吉隆坡16日讯)大马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查基反对某些辩护律师倾向要求庭案延审的做法,法官不应该允许律师的“拖字诀”,以此法官批准相关申请前应更严格把关。
他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作为最高法院的联邦法院可作出裁决,不能因为律师提出非正审申请而延审庭案。
他说,这些律师使用的策略主要是提出各种非正审申请,无论有关申请是否得到聆审,或申请是否获准。
他补充,若类似申请经过审理及被驳回,他们将针对裁决提出上诉,导致主要案件被迫等着上诉结果而展延。
“法官不应该允许律师的拖字诀,当他们(法官)决定驳回他们的申请,又会针对这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花时间聆审及裁决,更为加剧拖延。”
查基指出,他在2008年担任首席法官3年期间,对这种展延审讯申请非常严厉。
有的未决案件长达20年
“若你看回我担任首席法官时,有的未决案件长达20年。数据显示,我第一年接任时,高庭案件多达4万4000宗案件,在2009年剧减至9000宗。
“我们如何办到?这是历史,但最重要是没有拖延。”
73岁的查基指出,律师创造一个口号“仓促正义是埋葬正义”,之后他们也从经济上受惠,因为处理的案件越多就赚得更多,他们接受这方式,尽管有一些律师是基于客户要求而这么做。
他透露,有一些律师对拖延案件技巧很在行。
“我曾在私人界时,有客户见我,要求我拖延案件,他们会说不用担心,我们会付钱,可以为我拖延案件吗?我的答案是,我不做这种工作。你要拖延,可以找其他专门做这事的律师。”
法官必须立场坚定
查基认为,正义应该是快速处理案件,拖延正义等于否决正义。
他举例一宗吉打双溪大年强奸案用了9年才结案,受害者及证人不断出庭,对受害者的正义是尽快让被告受惩罚,若继续拖延案件将导致案件没进展。
因此他认为,法官审理临时申请时,必须立场坚定不休庭或继续审讯。
他曾遇过一名律师使用拖延技巧,当法庭要审讯时,该名律师声称周一至周五早上都没空出庭,最后安排在周五下午聆审,而他来得及当天结案,该名律师赢了案件。
尽管如此,他指被告或原告是有权提出类似申请,法庭无法阻止任何一方提出任何申请,但主要案件不能受到非正审申请而拖延。
代屋主诉发展商胜利 律师发部分赔偿金后失联
(槟城19日讯)代表17名屋主于去年起诉一发展商延迟交屋胜诉后,华裔代表律师只发放赔偿金给12名屋主,另5名屋主却迟迟未收到各2万令吉的首期赔偿金;5人在无奈下寻求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协助,力促该名已失联律师出面解决问题。
5屋主追讨10万
雷尔要求该名华裔律师出面交代事情经过,并尽速归还拖欠的总共10万令吉赔偿金额。
他今日上午在仰光路槟州行动党总部与其中4名受害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
他指出,该名律师于去年11月12日代表17名屋主入禀法庭胜诉后,发展商同意分2期赔偿总额70万令吉(每期35万令吉)予所有屋主;虽然该名律师已将首期赔偿金发放给其中12名屋主,但其他5名屋主却分文未获,合计共10万令吉。

雷尔(中)与其中4名受害者召开记者会,期望该名失联律师出面解决问题。
雷尔表示,经过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调查后,获悉该名律师未更新今年的律师执照,且查悉其律师事务所及分行并未向律师公会注册。
他吁请该名律师能尽快出面交代此宗案件经过,同时也已致函律师公会对此事件开档调查。
他宣称,若他对方面对财务困难,也希望他尽快与他联系,并表示他愿意提供援助以妥善解决所有难题。他形容,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目的并非要指责该律师,而是希望解决问题,尽快归还赔偿金予相关屋主。
4名投诉者表示,他们曾多次通过各种管道与该律师取得联系,甚至直接前往其位于中路的事务所,但皆无功而返。
他们说,之前曾多次与该律师约定时间领取支票,但对方却多次推辞或拒绝会面。其中1 位事主坚称,该笔款项是用于孩子求学的资金,希望对方能出面解决问题。
投诉者指出,他们已通过另一位律师处理,向发展商追回已缴付的第二期赔偿金,而相关金额已汇入他们各自的账户。
媒体在记者会结束后,根据投诉者提供的地址到华裔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查看时,获悉该事务并未有营业的迹象。记者尝试通过WhatsApp联系该律师在脸书上的联络号码,惟未有回应。
根据投诉者称,该名律师是因未缴付租金,而无法在该单位继续营运。